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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多措并举 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016-06-12 15:33:33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一是完善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机制。按照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统筹协调和指导财政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扶贫脱贫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完善区财政支持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安排,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同时,就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支持扶贫脱贫提出具体要求,在全区财政系统积极营造上下联动聚合力、齐心协力抓扶贫的浓厚氛围。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定期统计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扶贫资金运行情况,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二是完善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扶贫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原则,把专项扶贫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每年增幅明显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016-2017年,区财政积极优化支出结构,适当压减其他专项资金,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2016-2017年,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资金以外的其他涉农资金,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扶贫脱贫。积极对接省、市财政部门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意见,把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公益事业扶贫基金和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等扶贫开发资金作为财政对上争取的重点工作,对接好上级政策,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区扶贫开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扶贫工作,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

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快扶贫资金分配进度,对区本级安排和上级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及时批复下达。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财政部门根据扶贫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早到位、项目早见效。健全扶贫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业务流程,将扶贫资金管理全面纳入制度的“笼子”,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扶贫资金第三方监督和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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