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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贯彻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2016-06-14 11:23:44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德阳市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和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政策,建立统一的中央、省、市、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办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政策。

从2016年起,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结合我市农村学校的实际情况,仍保留原小学每生每年2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增加公用经费,集中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从2017年起,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的免教科书费和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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