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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服务地方金融业“营改增”改革

2016-09-21 16:42:26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营改增”是全面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步,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经济发展增添持续动力。为做好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变化情况的调查核查工作,按照“调研核查与培训辅导并举”的要求,吉林专员办采取“一二三四”,即“围绕一个中心,采取两种方式,实现三个结合,发挥四个作用”的工作方法,服务地方金融业“营改增”改革。

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金融业“营改增”这一中心工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今年财税改革的重头戏,金融业税负的稳定事关“营改增”改革的成效。为落实“财政部干什么,专员办就在前方干什么”的理念,吉林专员办结合“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变化情况”调研核查工作,精心布置、迅速行动,将调研核查与培训辅导相结合,帮助企业尽快适应工作需求。

采取两种方式。通过组织培训班和召开座谈会两种方式,帮助金融业“营改增”平稳过渡。近日,吉林专员办面向省内74家金融企业举办了“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金融业营改增专题培训班”,并组织17家金融企业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从“营改增”的理论基础到实际操作,从金融企业现阶段税负变化到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交流。主动为金融企业做好服务,细致宣讲“营改增”政策,多角度分析政策上执行的难点问题,力促其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实现三个结合。一是调研核查工作与培训相结合。将亟待开展的调研核查工作与此次金融业“营改增”培训相结合,随培训通知一起下发调研通知、调研内容、表格、填表说明等资料,提前布置。二是培训与前期学习相结合。所有调研核查组成员都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营改增”政策和实务操作,为调研核查工作提前进行知识储备。三是查前调查与座谈相结合。按照布置,参加座谈的金融企业重点汇报了企业应当取得和实际取得的进项税额和结构、“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和工作中的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保证下一步做好调研工作。

发挥四个作用。一是发挥提高认识的作用。金融业“营改增”已经实行一段时间,金融企业财务人员通过此次培训,对于“营改增”的认识更加深入,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对于现实问题找到了制度根源,从法理、法规的层面解决了实际问题。二是发挥政策梳理的作用。此次财政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政策导向明确,文件规定清晰。培训将“营改增”涉及的各个时期文件进行了整理和解读,多角度分析和反映政策执行上的难点,帮助金融企业在政策上理清脉络。三是发挥答疑解惑的作用。培训采用理论指导、实务操作、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针对“营改增”实施以来积累的发票管理、视同销售、进项抵扣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和深入剖析,帮助企业从内部控制和管理等方面重新评估税负变化及有效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四是发挥推进改革的作用。通过座谈,吉林专员办对省内金融企业“营改增”运行情况、税负变化情况、存在的难点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梳理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吉林专员办已形成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政策、促进金融业“营改增”改革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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