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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税负呼声日渐强烈 中等收入者税率过高

2017-03-23 09:51:43 来源:一财网

高税率不利于人才集聚

当前工薪个税不仅不利于培育中产阶层,而且最高45%的边际税率过高(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万元),不利于吸引高端人才在中国(内地)纳税,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而真正的富豪通过众多避税手段来躲避高税率,使得个税“调高”难。

黄奇帆表示,当前,个人所得税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薪所得实行45%的最高边际税率。跟周边比,中国香港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比,俄 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跟发达国家比,加拿大为33%,美国为39.6%。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税前抵扣项目也不少,投资买房、按揭利息、子女学 费、看病就医、抚养赡养等大项就能抵扣掉一半左右。

黄奇帆表示,许多跨国公司在亚太区的收入一半以上来自我国,但其亚太总部大部分设在中国香港、新加坡,主因之一就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过高,达到邻近国家或地区的两倍多,同时也没有合理的退免税政策。

目前,以工薪为主的劳动所得个税最高45%税率远远高于资本所得20%的个税税率,这也引起工薪阶层不满。

一位年薪百余万的税务总监此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加班加点挣得的年薪却要缴纳三四十万元个税,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挣了几百万元,股票转让时却不用交税,不太公平。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个税税制设计之初,我国缺乏资本,因此当时对资本轻税,对劳动重税。而现在客观条件已经改变,应该更加鼓励劳动所得,加强对资本征税,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

黄奇帆表示,工薪阶层尤其专业技术人才,由于收入来源单一、税收由单位代扣代缴而成为个税收入的主力,这个占比已升至70%左右,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 70%左右来自10%的高收入者。相比之下,我国高收入群体避税动机很强、方式很多。因此,高税率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高税收。

张健菁 称:“我们可以看到不少企业老板不拿工资,或者拿着1元钱工资,从而不用缴纳工薪个税。他们卖掉股权获得的投资所得也只需要缴纳20%的个税,远低于目前 最高45%的边际税率。当然这些做法属于合理避税,并不违法。但真正富豪缴纳的个税比工薪阶层还低,这就使得当前个税改革迫切。”

当然,把国内取得的收入放到海外并不意味着不缴纳个税。张健菁表示,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将与其他国家互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未来个人海外收入将被本国税务机关掌握,此举目的就是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下调工薪税率建议不一

对当前工薪个税税率和级距进行调整已经达成一定共识,即应降低45%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级距,扩大级距范围。具体如何调整各方有不同意见。

黄奇帆建议,首先降低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由45%下调至25%,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

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考虑到周边国家和地区个税最高税率更低,并与企业所得税税负(25%)相对接,我国工薪个税税率最高边际税率可以考虑定在 25%。他建议,可以将现行工薪个税7档降为6档,对月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适用3%的税率;5000~1万元适用5%税率;1万~5万元适用 10%税率;5万元~10万元适用15%的税率;10万元~20万元适用20%税率;20万元以上适用25%税率。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 家李迅雷近日撰写文章《个税改革:需要知行合一》称,实际上,各地为了鼓励人才引进,留住税收大户,也多采取对高税级被征税者先征后返的方式,故实际被征 高税级者少之又少。因此,与其现行税制下大量税源被流失,不如采取国际通行的做法,把现行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5级,即把6级(35%累进税率)与7 级(45%累进税率)去掉,剩下5级再做相应调整,最高边际税率为30%,最低为5%。

上述税务总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降低最高边际税率是大势所趋。不过,他对工薪个税最高税率降低到25%并不乐观,因为这可能对财政收入影响比较大。

樊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降低工薪税率和级距之前,应该考虑个税在整体收入中的比重保持在什么水平。如果按照本轮税制改革提高直接税(如个税)比重,降 低间接税比重的大方向,个税税率和级距调整后,个税收入如果大幅下滑显然不符合改革方向。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个税大数据来合理界定税率和级距 水平。

樊勇认为,大幅降低工薪个税税率做法简单,但调节收入作用和效果并不精准。而通过推出住房贷款利息、教育支出等个税专项抵扣方式,与个人负担紧密相连,减税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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