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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学生举报学校遭劝退 学校行为违法吗?

2017-09-20 11:22: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学校曾违规补课收费

今年3月16日,于都县教育局首次对刘文展的举报予以答复。

这份《关于反映实验中学违规补课及收费等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显示,于都县教育局调查核实认为,于都实验中学组织周末补课问题“基本属实”,但收取补课费“与事实不符”。

该调查结果称,该校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至被调查时,组织了全校各年级学生周六上午上课,高中各年级还安排周日上课,其中初一、初二年级周六主要安排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活动课,周日无安排;高一、高二年级周六、周日主要安排一周一练。

同时,该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末向学生预收了1000元定位费(开学后抵新学期学费),未另收取补课费。

对这一说法,刘文展“并不认同”。他称,每学期末预收的1000元定位费,其实分为两部分:其中定位费只有600元,另400元即“补课费”。他称,此前,班主任赖晏斌收取时曾这样讲过。

今天,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向赖晏斌求证,但在于都实验中学,校方称赖晏斌不在学校。记者拨打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刘文展还称,2015年起,对于非“免费生”,于都实验中学对学生每学期收取4300元学费;今年9月新学期起,上调为4900元。他认为,这是“举报事件”发生后,学校变相收取补课费。

对这一说法,该校校长王南昌予以否认,称不存在另收取、或变相收取几百元补课费的行为。

不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王南昌称,学校此前确实存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收费的情况。

一份由于都县教育局于今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实验中学等四所学校寒假补课查处情况的通报》显示,经查,于都实验中学高二年级5个班级于今年2月4日至2月10日上课,收取补课费80元/生。

通报称,该校寒假补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收取补课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民办学校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责成于都实验中学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和管理、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取消有关评优资格。

校方向举报学生家长道歉

从发出第一封举报信随后被“谈话”那天起,刘文展一直不明白,学校是怎么知道举报信是他写的。他认为,系县教育局泄露举报人信息。此后,他保持着“几乎每周一次”的频率,通过线上、线下继续对于都实验中学及县教育局进行举报。

于都县教育局对“泄密”一说予以否认,称调查组未向校方泄露举报人任何信息。

该局综治办负责人肖辉说,教育局信访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到学校了解情况,“学校一听就知道是谁。”

对此,王南昌称,据校方掌握的情况,刘文展初中阶段就曾写过举报信。他补充称,刘文展进校时学习成绩好,但随后一落千丈,上学“经常迟到”,与同学相处不够融洽,对部分课程上课及作业态度不端,还存在不注意个人卫生、个性偏激等情况。

于都县教育局调查组一名负责人称,刘文展个性偏激,或有“青春叛逆期综合征”,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教育局与学校曾请心理咨询老师对刘文展进行开导。

刘文展对此予以否认。

刘文展称,自第一封举报信发出之后,校方曾多次找其及家人谈话,要求他停止举报。其家人曾劝他“不要继续举报”。

刘文展说,即便在8月底接到了班主任的威胁信息,他也认为应举报到底。

对于这则劝退信息,于都实验中学称,系班主任个人行为,未经校方同意。校方已对班主任予以批评,并到刘文展家中道歉,并多次邀请刘文展到校复课。

对此,刘文展表示,不接受校方私下道歉。他坚持认为,教育局泄露了举报人信息,自己被劝退系校方打击报复。他要求,上述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并公开道歉。

刘文展说,自己的梦想是当一名教师,教出思想独立的孩子。但他不愿再去于都实验中学读书,“希望换一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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