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房阳台面积,7月起要这样算
2018-05-11 15:40:02 来源:钱江晚报
昨天,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省测绘、省人防和省消防等部门联合制定并正式发布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作出了新规定:
浙江7月1日以后新出让(或划拨)的土地,住宅套内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1/2计算建筑面积。按照1/2计算后的单套住宅阳台占总面积(不含阳台、飘窗)比值超过7%的,超过部分就要按全面积计算。同时,设备平台也有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
购买商品房,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面积问题,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个新规定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对今后买房子会有帮助。
阳台面积
包或不包,都按一半面积算
这次关于阳台面积的新规定——住宅套内的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其围护结构或围护设施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说得简单点,就是不管阳台包还是不包,都按照一半的面积算。
同时,为了防止开发商以阳台名义“偷”面积,故意做特大阳台,还规定——按1/2计算后的单套住宅阳台占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比值超过7%的,超过部分按全面积计算。
“这次的规定对购房者来说,其实是利好的,拿100平方米的房子举例,如果它有14平方米的阳台,包进来的话,原来全部都要算面积,现在只要算一半就好。阳台是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空间,相比之下,14平方米的阳台,对于居住者来说,就会用得很宽敞舒服。”该负责人介绍说。
设备平台
超规定部分按全面积计算
此外,这些年建筑设备升级换代飞速,很多时候,由于缺乏必要的设备平台,很多住宅的设备无法进行升级换代。
这次规定对设备平台、保温层的面积,也有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不足70平方米、室外设备平台小于3平方米的;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等于大于70平方米、室外设备平台小于5平方米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超规定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保温层不计入建筑面积。
“这次的政策出台,其实也是鼓励开发商建阳台、建设备平台,做好建筑节能,同时也是防止开发商以阳台等名义‘偷’面积。”
此外,要提醒大家的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浙江省内新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该标准。也就是说,以土地出让时间为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7月1日之前的,还是照原来的规定,之后的就按照新规来。(记者 余雯雯 通讯员 李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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