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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基金被重罚 :3个月不得申请新产品

2017-04-20 11:00:31 来源:中国基金报

近日,西部证券控股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措施的决定》等3篇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中显示,西部利得基金因存在违规行为,故证监会决定对其实行暂停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等监管措施。

作为一家次新基金公司,西部利得基金成立于2010年7月20日,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其前身为纽银梅隆西部基金,后因外资方股东退出,于2014年10月正式更名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股份,上海利得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资讯显示,截止去年底,该公司旗下共拥有23只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160.79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家基金公司而言,暂停发新产品算得上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那么,此番西部利得基金受到责令整改并暂停新产品申请3个月,究竟是何原因?

原因:四项行为违规

证监会表示,西部利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实际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人员与对外披露的基金经理不符。

二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超20%;投资不具有基金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超5%。

三是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策略进行资产配置。

四是多只基金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未就解决方案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后果:如何处理?

证监会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1、对西部利得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西部利得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2、贺燕萍作为西部利得的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证监会决定对西部利得基金经理张维文、王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西部证券在公告中表示,以上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业绩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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