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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堵漏 公募进入去杠杆下半场

2018-03-27 14:40:0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3月22日,市场传言称多家基金公司接到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的电话口头指导。消息称,证监会发现近期有多只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大比例投资了同业存单,违背了债券型基金设立的目的性,并强调了亮点明确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可大比例投资于同业存单的要求。随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部分基金公司人士处获悉,的确有多家公司收到了这一窗口指导。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与3月初监管层对短期理财债基、货币基金T+0等提出的监管意见在大方向是一致的,主要是为了限制同业空转,防止监管套利。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多项监管措施的相继实施,将使各式冲规模的路径逐一被堵塞,最终加速回归财富管理本源。

监管堵漏

关于债基不得在建仓期内超配同业存单的消息,多位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确有此事。

其中,监管层强调的两项监管原则包括:第一,同业存单不是债券;第二,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法规中规定“债券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这条可以豁免,市值基金在建仓期内可以逐步建仓债权资产以达到该条款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基金投资债券以外的资产投资比例可以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以上两点明确了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可以大比例投资于同业存单。

据业内人士透露,债券型基金建仓期大比例投资同业存单的现象并不少见。3月26日,华南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固收总监向记者表示,由于之前债券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受限制,因此存在部分“钻空子”的情况。例如有的债券基金会利用六个月的建仓时间窗口与某些银行达成协议,专门投资这些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等建仓期快结束时再卖掉存单买债满足80%的债券仓位要求。

上述固收投资总监表示,此次对债券基金在同业存单配置上提出要求,就是为了堵住这一漏洞,促使银行间市场去杠杆,防止同业存单互相质押空转,积聚系统性风险。

除上述原因外,有公募人士认为,对债券基金超配同业存单的限制,也有继续严控公募冲规模的考虑。

3月26日,华南一位公募人士向记者表示,假如公募基金在9月份成立债券基金,那么到年底时还在建仓期,在这个阶段公募可与银行达成协议购买大量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规模可以在短期冲到很高,等年终规模排名结束时再卖掉存单,这也是公募冲规模的方式之一。新的规定出来后,这种途径显然也不再适用。

具体到债券基金的运作上,除了正在发行和未来新发的债基将受较大影响外,业内人士表示,“同业存单不是债券”的这一规定对已经完成建仓在运行中的老基金可能也存在影响。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固收总监3月26日向记者表示,“存单不算债券,意味着不能将此充当为债券基金的比例,对于大组合,如果不想拉长久期,可能会带来一点麻烦。按照我们的理解,操作上可能需要卖掉一些存单,转配短期债等。”

不过亦有债券基金经理认为目前对老基金在同业存单配置方面如何界定还不太清晰,具体还待确定。

去杠杆下半场

从3月初监管层召集国内多家大型公募基金公司相关高管人士对短期理财债基和货币基金的运行、规模等进行讨论,再到前述提到的对债券基金超配同业存单提出的新要求,这一系列监管动作的背后,均反映了监管层对同业间杠杆问题的持续关注。

前述华南公募人士向记者指出,之前监管层为了控制货币基金规模提出的多项针对性要求,与降低银行间市场的杠杆风险也有关系,因为货币基金配置了大量银行同业存单。此外,对理财型基金的管控也有防止监管套利的考量,银行通过这类产品做类货币的投资,并不符合金融服务实体的要求,有金融空转的性质。现如今对债券基金提出的新要求,正是延续了同样的监管思路,可以说监管层几乎已经对各个可能存在风险的通道进行了限制,公募基金的各种冲规模的方式基本全都已经堵死了。

限制之下,公募基金也在谋变。在监管打破刚兑政策引导下,已有部分基金公司开始上报市值型货币基金,打破了以往货币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的估值方式,例如易方达、富国基金(博客,微博)等都上报了该类产品,多家基金公司也透露正在酝酿上报该类产品。

此外,有公募人士近期向记者表示,由于货币基金可能将转为净值型产品,因此近期包括银行、保险等在内的部分机构投资者正在考虑将一部分货币基金资金转投至纯债基金之上,不过这一需求尚较为“小众”。

业内预期,2018年针对资管行业的去杠杆、防风险的任务将持续或强化,其中,防范流动性风险,加强对市场流动性的监管仍是重点,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指导意见将是金融去杠杆下半场的开端。本报记者 奉仙 深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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