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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 适应开放的步伐与力度

2020-05-22 15:28:18 来源:中国网财经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央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意见》发布会上指出,《意见》的发布显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并未因疫情的影响而放缓,彰显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决心。《意见》将有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入经济增长新动能,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意见》有五方面亮点

今年2月,为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完善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央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支持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时隔三个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再次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至此,两大重点区域发展都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为下一步具体贯彻落实指明了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上看,《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开放与改革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一部分是对先前已有措施的完善与落实,增加其力度与深度。同时,《意见》也提出了金融领域中的新发展点,比如科技金融方面的发展与合作、绿色金融业务等。

具体从内容来看,此次发布的《意见》有以下五方面亮点:一是围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多项重点举措。其中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等举措,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特别是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或将对现有银行账户格局形成深远影响。

二是加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力度。其中,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政策,是协同推进扩大开放和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是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包括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等政策,都有望从直接和间接融资视角共同推动金融服务能级提升。

四是加强特色金融业态发展。围绕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提出系列举措。其中,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构建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等措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首创性。

五是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比如,提出了支持跨境征信、跨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载体打通等基础设施联动,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针对性举措。

机遇与挑战并存

《意见》的推行给粤港澳湾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对整个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开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但需要关注的是,《意见》的出台给金融市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挑战,尤其是开放力度的加大对监管带来的挑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金融机构开放过程中会涉及到资金的流动和监管上的风险。这需要机构本身与监管部门共同发力,去适应金融合作与开放的进程,进一步优化跨境金融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建立与金融开放局面相适应的监管体系,进而确保开放过程不会带来区域性或整体性的金融风险。总的来说,就是需要监管的进程适应开放的步伐与力度。

赵锡军认为,在《意见》的推行过程中,银行、市场主体以及监管部门需要应对不同层面的挑战。对银行来说,资金流动的扩大、流入与流出的便利增加了投融资、跨境资金流动和金融市场方面的管理难度。银行需要思考和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能够给客户提供相关业务;二是新业务扩展之后如何保证服务质量;三是新业务遇到风险后怎么应对。对企业和个人而言,业务的扩大、资金流动的方便与频繁会带来市场的波动以及债权债务的复杂化。因此,企业与个人管理能力的提升要与业务相匹配,否则可能会出现风险失控的情况。对金融监管部门而言,如何及时完整地监测资金流动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波动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情况都是需要面对的挑战。(记者 曾蔷 实习记者 刘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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