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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坑!为买房假离婚 真离婚时差点人财两空

2017-05-05 10:06:15 来源:北京晚报

“离婚一年内贷款人按二套房执行”的调控新政推出后,给欲假离婚买房者泼了一盆冷水,想走这条“获利捷径”的人都掂量起了风险。

“如果几年前就有这个政策,也许我就不会选择假离婚,也许就没有今天的真离婚,也就不用经历为房子、孩子归谁而担惊受怕的日子了。”“过来人”小文长叹了一口气:“假离婚真是自己给自己挖坑,我就是自己跳到了坑里去,差点没爬上来。”

两套房一个娃

小两口打拼出小康生活

今年35岁的小文是在皇城根儿长大的乖乖女,从小就听话乖巧,一路求学上进,基本没让父母操过心。走上工作岗位后,业绩也很出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时,她又顺利找到“优质男”。

2010年,小文和男朋友领证结婚。当年,他们就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购买了婚房,房子虽然不大,但是一结婚就能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两人也是非常满足了。

2012年,小文怀孕了。小夫妻又靠自己的力量贷款在小区里购买了一套大三居。孩子出生后,公公婆婆来帮她看孩子,晚上就住在他们原来购买的第一套房子里。产假到期后,小文回到单位上班,孩子白天都是由公公婆婆帮忙照看。

一家人彼此帮助,又都有自己独立的空间,婆媳关系融洽,小文当时的生活一片光明美好。

为购家庭第三套房产

夫妻协议假离婚

事后回想,小文觉得2015年是她人生的一个拐点。

那一年,房价再一次出现迅猛上涨的势头。小文的老公在单位同事的撺掇下,萌生了买房投资的心思。但是,按照北京的限购政策,他们夫妻名下已经有两套房,无法再买第三套了。

小文老公不死心,在到处看房的过程中,听说了有人通过“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实现了多买房的愿望。小文听了老公的分析后,也觉得买房是一个不错的保值投资渠道,就同意了老公关于假离婚的设计。

小夫妻谁也没有咨询律师,两个人合计着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内容是:因为房屋尚有贷款没有还清,所以他们夫妻名下的两套房均归小文老公所有,由他继续还款,小文不再享有房屋所有权,也不再负责还款。孩子的抚养权也归小文的老公,家中其他财产按照五五比例平分。拿着这份协议,两个人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离婚第二个月,小文就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大概半年后,小文和老公复婚,生活又回到了以往的轨道,除了他们自己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没有人知道他们离婚又复婚的情况,甚至连两家的老人都不清楚。小文和老公也始终住在他们买的大三居里,从未分房分居,始终夫妻相称。

复婚后发现丈夫感情出轨

去年夏天,带孩子度假归来的小文,意外地发现有个昵称为“阿莲”的女子跟自己老公的亲密微信聊天记录,言语暧昧甚至有点露骨。小文抑制不住愤怒,当天晚上就质问老公微信聊天的事情。

让小文始料不及的是,老公竟然面不改色地承认了。老公还如释重负地如实跟她交代:他们已经交往快半年了,他觉得“阿莲”性格开朗,随遇而安,相处起来非常舒服。

惊愕的小文感觉自己被欺骗了。气愤之下,她当即提出离婚。此时,小文老公却镇定地说:“那就离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离。”

老公脸上满不在乎的表情让小文备受打击,一气之下,她带着孩子回到娘家。生性好强的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挽救婚姻,也不是原谅老公,而是暗暗发誓要让这个渣男“净身出户”,为他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代价。

这次,小文对离婚动了真章,为了争取自己权益最大化,她专门到融商律师事务所咨询。这次咨询,给她浇了一盆凉水——虽然老公出轨,但是她根本无法实现让“渣男”净身出户的目的,即便她老公承认出轨,无论从财产分割,还是孩子抚养权归属方面,小文都不占优势,一个应对不好,“净身出户”的是她自己。

假离婚让她掉进了自己挖的坑

咨询律师给小文详细解释了她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在法律上,从来就没有“假离婚”一说,这只是民间的通用说法。“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婚姻自在政府民政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自离婚登记之日起解除。这是唯一的标准,其他共同生活的情形均视为同居关系。”律师告诉她,当初她和老公拿着一份《离婚协议》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之日,他们原来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他们两个在法律上就是单身了。

由此,在小文和老公复婚前,她老公名下的两套房就变成了他的个人财产,复婚后,这两套房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进行特别约定,那么这两套房将始终是其个人财产,小文对此不享有权利。因此,在第二次离婚时,小文不能将这两套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予以分割。

说到这里的时候,小文已经有些崩溃,但是律师仍然不客气地给她继续分析,下面的两条可能让她更加无法接受。

首先,小文购买的第三套房产虽然是小文自己的名字,并且是在复婚前购买,但是,当时两个人居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因此,该房产可以说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且有付款凭证可以证明,小文老公对于购买该房产也有出资,那么,如果她老公主张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话,他的要求也是合理的,“这第三套房子,很可能得分你老公一半。”

第一次的“假离婚”还有一个更坏的影响。就是在第一次离婚时,小文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老公,在当时,这只是一个随意的安排,并不代表小文不管孩子了。但是,到了这次真刀真枪的离婚大战时,这个安排显然是对小文不利的证据。“因为不明就里的人会认为,当时孩子不满三岁,小文就能够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足以证明她对孩子没有感情和责任心。况且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如果现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将对孩子的生活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分了一半房产

还得感谢前夫大度

小文还惊讶地得知,虽然她老公的行为属于出轨,对婚姻造成伤害,但是却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赔偿的范围。“只有出现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况(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一方才有权要求赔偿。”律师很明确地告诉她,小文无法通过举证老公有“婚外情”来主张赔偿,也更无法要求将其复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

面对着律师这样的分析,小文真是欲哭无泪。如果真要像她之前想的那样,跟老公拉下脸来,她倒成了损失最大的人,面临着婚姻、家庭、房产和孩子抚养权的丧失。

小文最终放弃了之前的设想,平心静气地和老公协商离婚。虽然从其他律师那里,小文的老公也知道自己在法律上处于优势,但毕竟两人也有多年的感情,而且孩子还要交给小文抚养,他也不愿意完全跟小文翻脸。最终两个人在双方律师的沟通协调下,达成了协议:第三套房子归小文,每个月房贷也由小文独自承担,第一套小一点的房子也给小文,但是小文要补偿她老公5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小文手头没有过多现金,他们约定这个钱可以分三次在三年内给付。而第二套房子则归小文老公,孩子也由小文抚养,小文老公不再给付抚养费用。

“真心奉劝朋友们,千万以我为鉴,不要为任何利益动‘假离婚’的念头。”小文如今真是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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