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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收服务费不能自说自话 消费者有知情权

2019-02-14 10:49:5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叫个车、寄份快递、出去吃顿饭……春节期间,很多人发现平日习以为常的各种消费,可能要加收一定的服务费。涨价固然意味着消费者要多掏银子,也会令部分人感到“肉痛”。不过,针对这种“明码标价”式的涨价,不少人表现出了理解和宽容。

面对餐饮、外卖、快递等服务行业春节加收服务费的做法,舆论场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明码标价”式的涨价并无不妥,尤其是在用工短缺、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加收服务费也是对劳动者付出的肯定和尊重;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加收服务费无异于趁火打劫,无形之中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是在给祥和的节日添堵,不值得理解更不值得宽容。那么,春节加收服务费到底合不合适呢?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在春节期间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鉴于人手减少、工资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服务行业的经营成本固然会水涨船高。按照这个逻辑,商家为了降成本、保运转,保证服务质量不打折扣,必然会把相关成本摊到消费者的头上,加收适当的服务费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况且,商家采取的都是“明码标价”式的涨价,比起暗中涨价、胡乱加价等行为,也更容易让消费者接受,毕竟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是有保障的。

不过,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消费者在此事上的选择余地很小。尤其是在商家强势而消费者弱势的格局之下,收取服务费的标准都是由商家决定的,消费者其实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消费者选择商家的服务,就得任人拿捏、乖乖就范,难免会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况且,在这种话语权失衡的局面下,如果少数商家动机不纯、心术不正,必然会将收取服务费当成借机谋取利益的手段,不仅会侵犯消费者的利益,还会破坏市场的公平性。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商家在尝到甜头之后,在节后还依然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不论是“多捞一点”的投机心理,还是“破窗效应”下的失范感染,抑或“我不这样会吃亏”的囚徒困境,当加收服务费成为商家冠冕堂皇、理直气壮的借口,最终受到损伤的还是广大消费者。对此,行业监管层面应该及时进行规范,为各服务行业加收服务费拟制标准、限定幅度、划出底线,决不能让商家孤芳自赏、自说自话。

说到底,商家与消费者双方的正当利益诉求,我们都应该最大限度地给予满足与尊重。或许收取服务费带给消费者的损失并不大,却事关消费者的权利与尊严。只有多一些边界意识,多一些规则意识,商家自说自话的“服务费”才会越来越少。如此,才能倒逼商家及时取消服务费、恢复原价,进而形成一种“该给的一分不少给,不该给一分不多给”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做到真正有利于消费者。而对于那些在节后“自弹自唱、孤芳自赏”收取服务费的商家,显然需要监管部门依法给予严厉打击,提升其违规成本,用处罚的痛感倒逼商家守法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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