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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强制分类实行 违规单位将给予处罚

2019-05-29 15:26:50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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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副市长张家明作了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到本市下一步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全覆盖,对小区垃圾桶、转运车辆加装身份识别和称重计量设备,对各类垃圾全流程实时监管,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居民垃圾分类的信用账户等方式鼓励垃圾分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且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2019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由128人次代表联名提出,涉及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议案共计7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7件合并为“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张家明介绍,针对议案反映问题,本市在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和社会共治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在积极探索源头垃圾分类方面,本市通过在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西城区新街口街道,朝阳区劲松街道等示范片区的创建,探索形成了四种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一是建立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驿站,居民分类投放正确率高,兼具垃圾称重计量和积分奖励功能,方便有意愿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从而形成了稳定的垃圾分类基础参与人群。二是采用撤桶撤站方式,实行定时定点流动收集,最大程度实现垃圾回收不落地。三是采用上门或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厨余垃圾等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分类、提高回收量。四是在部分有条件的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箱,减少人工成本,扩展垃圾分类服务范围。

垃圾强制分类方面,本市推进118家市级和1660家区级党政机关开展强制分类,制定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垃圾分类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单位,包括1064个学校和271个医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商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包括528个商超和446个旅游景点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在使馆区和外交公寓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外交官和家属积极响应和参与。本市集中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规划已经完成选址。报告提到,垃圾分类目前存在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只有鼓励和倡导,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等问题。

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针对这些问题,张家明在报告中提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措施。一是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强制分类。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二是示范片区创建工作提速提质对标出效果。今年内在总计224个街道(乡、镇)开展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60%。在全市50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三是加快构建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本市今年将加快阿苏卫、密云、顺义二期等垃圾焚烧厂调试,尽早实现满负荷运行,新增焚烧处理能力4300吨/日。同步推进房山综合处理厂、海淀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设,力争年底主体完工。

四是坚定推进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对小区垃圾桶、垃圾楼、转运车辆加装身份识别和称重计量设备,对责任主体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全流程实时监管。五是健全垃圾分类的市场运行机制。欢迎社会专业垃圾收购等力量加入到垃圾分类当中来。六是完善全民参与的共治机制。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把学生和家庭成员垃圾分类情况向学校和社区双反馈。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的信用账户,通过建立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七是加强垃圾分类的法治建设,加大垃圾分类强制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借鉴上海等城市立法思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物品,快递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商品零售场所严格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创造实践经验。

人大专委会意见:对违反垃圾分类情形采取惩戒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郝志兰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对该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四项意见建议,包括尽快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依法推行强制分类。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要设定相应罚则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明确快递行业源头减量、环保包装和包装回收的具体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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