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新闻 >

区交巡警支队在派出所设公巡中队加强交通管理

2015-05-27 10:00:14 来源:中国涪陵网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交巡警支队按照重庆总队要求,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在公巡大队以外的15个乡镇派出所成立了公路巡逻民警中队,通过“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模式,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平安出行、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交通管理支撑和保障。

一、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硬性要求。乡镇派出所驾驶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对发现的管辖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制止、纠正、查处;对乡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开展勘查现场、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处罚违法行为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加强辖区车站、运输企业和有车单位的源头监管,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每月组织召开1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驾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乡镇派出所负责本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一般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纠正教育为主,对违法行为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对适用一般程序拟给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暂扣、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按程序报批。对管辖道路上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指派具有事故处理中级以上资格的民警负责处理。

三、突出业务培训,强化素质提升。支队每年组织派出所分管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及专(兼)职民警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交管业务培训,并组织乡镇派出所专职交管民警全程跟班参与交巡警交通纠违、事故处理等工作,通过实战练兵和亲身实践,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四、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落实。乡镇派出所所长任中队长,明确1名专(兼)职民警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的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建立乡镇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并纳入乡镇派出所年度考核和达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

链接: 区交巡警支队联合运管处召开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学习例会

5月25日上午9时,支队联合区运管处在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学习例会。会议由支队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副大队长陈立主持,区运管处李文生科长参会,区内各客运企业(场站)、危化品运输企业、货运企业、驾校、修理厂等56家企业负责人参会。

区运管处安全科李文生科长通报了近期在陕西咸阳发生的“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求各客、货运企业(场站)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管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随后,事故预防及处理大队副大队长陈立通报并分析了“五.一”节日期间天津、江西、湖南发生的重大较大交通事故情况,传达了重庆市江津依法严厉追究“3.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企业管理人员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的通报,警示在座企业负责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宣读讲解了市交巡警总队陈芃副总队长在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培训会的讲话,强调企业狠抓管理、制度、人员、设备、保障“五落实”。结合前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运输企业:一是要切实认识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驾驶人资质审查;三是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维护保养;四是要严格安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五是要严格落实营运车辆GPS动态监管;六是要严格车辆出站前的安全管理;七是要坚持抓好“三追两检一挂牌”;八是要切实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

热点推荐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