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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推进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

2015-09-21 11:00:20 来源:区法院

涪陵区人民法院9月1日起跨行政区域管辖原由南川区、垫江县、丰都县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截止9月17日已收案件18件。通过出台工作规范,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便民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及时制定《集中管辖工作实施细则》、《巡回审判工作实施细则》,细化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等,根据不同类型案件审理难易程度建立配套的业绩评估机制,大胆适用简易程序,明确巡回审判案件30%的工作目标,对交通不便、老弱病残的诉讼当事人优先适用巡回审判。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增加行政审判力量,配齐配足审判辅助人员,抽调2名优秀干警充实行政审判队伍。加强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组织行政审判庭人员认真学习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研习新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全面领会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打牢理论基础,培养业务精通的审判队伍,提高行政审判水平。

三是完善便民措施。就诉讼当事人跨行政区域诉讼可能引发的立案难、诉讼难问题,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的行政诉讼立案窗口,由专人负责诉讼指引,统一制件并发放载有联络人员、联络电话、公交线路的“便民联络卡”,实施电话预约、网上立案。做好与当地法院协调工作,争取委托取证、代为送达、代收代转诉状材料工作的支持。利用12368司法服务平台,及时生成当事人信息二维码,确保当事人及时收到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力争做到引领指导到从头到位,材料提交方便,约见答疑及时。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的理解,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相关工作制度,召开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涪陵电视台、巴渝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支持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诉讼案件工作。

(沈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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