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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2015-09-23 10:00:18 来源:区环保局

一是积极开展社会宣传。重点围绕新《环保法》、环保“五大行动”、污染减排等中心工作,涪陵区扎实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十进”活动,制作大型环保公益宣传牌5块,在楼宇电梯间设置平面广告牌和视频宣传700余个,在酒店房间设置宣传台400余个,在公交车、出租车设置环境宣传标语1000余辆,在超市、商场制作宣传板50余个,环境宣传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积极推动了社会各界参与环保监督与共建。围绕新《环保法》宣传,邀请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党组书记李远教授、重庆市环保局巡视员张勇为涪陵区各级各单位党政干部300余人开展了两场新《环保法》讲座;邀请重庆市环保局、长寿化工分局和环保相关领域专家,采取展板宣传、专题讲座、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解读新《环保法》和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共计培训白涛、龙桥园区和全区重点排污企业120余家次、企业负责人及环保人员250余人次;将新《环保法》及配套5个环保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向乡镇、企业及社会公众发放近万册。持续推动环保课堂进党校活动,将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新《环保法》实施、节能减排和环保“五大行动”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规培训内容,安排环保专家定期到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为处干班、科干班和妇干班举办环保专题报告会,今年以来,我区在党校开设环保课累计达4期次,受训干部达300余人次。连续两年举行了企业、园区环保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和周边群众参观和了解企业的生产、排污和治污流程,使公众对化工企业有正确认识,并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环保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媒体宣传。以《巴渝都市报》、涪陵广播电台、涪陵电视台、涪陵网、巴渝传媒网、涪陵在线、涪陵环保网等本地媒体为载体,深度报道本地环境保护工作措施、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企业污染治理成果等。同时,强化新媒体应用,于2011年7月在腾讯、新浪开通官方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近7500条;2014年9月,率先在涪陵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开通官方政务微信,目前已发布信息235期、新闻1000余条。此外,还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监控,就中化涪陵化工污染、页岩气开发环境问题、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迅速回应,受到了网友的积极评价。

三是坚持环保信息公开。制定了《涪陵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信息公开目录》,将项目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等污染源监管信息在环保网上公示公开,着力提高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环保一把手作客《阳光涪陵》直播热线,主动与市民交流环保工作,宣传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阳光涪陵》成为市民了解环保、关心环保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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