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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镇“六强化”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015-09-25 10:00:22 来源:龙潭镇

为了推进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我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一岗双责与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捆绑在一起,做到知责、履责、尽责、问责,保障和促进了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龙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环保工作;三是是强化督查考核,将环保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二)强化措施,狠抓环保工程落实。一是龙潭镇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了主体工程,预计12月全面完工;同时,正在做二三级管网设计等前期工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建成,预计10月投入使用。二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已划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其他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完成供水能力20吨/日以上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查;全面取缔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及承包养鱼行为。三是加强减排项目建设。完成了龙潭镇兴和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四是完成了两会一节、汛期等专项行动。截止目前,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强化监管,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认真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纳入“四清四治”系统内的企业(除国控和区局直管以外的企业)10家,按监察频次进行日常监管;按2015年制定的监管名单,对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地3处、养殖行业4家和医疗单位(卫生院)1家,开展了日常监察;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环境监察支队,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加大污染纠纷调处力度,限期内无超期、逾期未回复案件,无市局督办案件,无3次以上重复投诉案件,无2次以上退回重新回复案件,投诉满意度达100%;三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征收排污费,今年申报征收排污费企业10家,已上报区局审核。 (四)强化环境治理,确保健康发展。一是认真开展四清四治专项整治,完善台账,及时更新了数据,共清理四清四治企事业单位54家(工业企业26家、医疗机构1家、畜禽养殖场27家)。工业企业申报环境影响备案的26家,现已有10家企业进入环评整治验收中,7家申请豁免;禁养区养殖场关闭任务34家已完成了30家。非禁养区养殖场200头生猪当量以上的污染治理工程10家,已完成8家。同时还加强了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监管工作,要求天明汽修厂落实专业资质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置,龙潭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正在与专业资质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二是开展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餐饮油烟、噪声、燃煤、环境卫生等环境综合整治,对存在环境污染源的,落实责任部门跟进整改,督促完成污染治理。 (五)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日,大力开展新《环保法》、环保“五大行动”、“四清四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十进”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横幅、海报、专栏等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环保法律法规,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共开展街头宣传4次,宣传讲座2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9条。 (六)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环保能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配齐环保专兼职人员,组建了基层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环保工作职责、监察、值守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健全完善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培训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学习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开展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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