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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木乡“三抓”村级组织规范管理

2015-10-19 16:00:09 来源:大木乡

一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按照“四议两公开”、“四民主工作法”要求,建立健全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的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建联席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二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大厅的辐射作用,大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平台、集体经济财务监管平台建设。三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重点是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纪检、组织、民政、农服中心、财政等部门对村“两委”班子建设、村民自治、财务运作、干部廉政建设等情况的对口监督,完善和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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