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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严格实行五项制度 提高公益林管护成效

2015-10-30 10:00:13 来源:龙潭镇

为了明确和落实天保公益林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保证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我镇严格推行五项制度,促进森林资源管护成效。
一是实行管护责任制。与7名集中管护人员、6名中心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护林员的职责,把护林员的工资待遇与管护成效相挂钩,以充分调动护林员护林、爱林的积极性。
二是实行巡护考勤制度。要求护林员每月巡护不少于10次,每次巡护的内容由所巡护地点的当地农户或社长签字证明,用于考勤依据,杜绝护林员闭门造车。
三是实行及时报告制度。护林员对群众举报和下乡检查发现的违章违规现象,及时报告林业工作站处理,没有及时报告,而被上级部门或政府部门事先发现的情况,扣除相应管护金额。
四是实行巡山日志规范填写制度。护林员的巡山护林日志按巡护时间、地点、内容规范详细记录,每季度完结后交由林业站站长、分管领导检查签署意见,对没有按规范写日志的护林员,扣除管护相应费。
五是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在半年和年终分别对公益林管护的成效进行考核,按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滥砍乱伐林木,乱占林地等内容,对管护成效好或差的进行奖惩。
通过这几项制度的严格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护林员管理工作,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奖惩有度,激发了护林员工作的积极性,有效的管护好了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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