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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联办“法治之窗”栏目 强化普法宣传效果

2015-11-04 10:30:57 来源:区司法局

依托区广播电台建立“法治之窗”栏目是涪陵区实施“3311”普法工程中一个重要内容。近日,区普法办组织区司法局、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涪陵广播电视台5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定联办该栏目,丰富栏目内容,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和影响力。

由区司法局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有关普法宣传材料,于每月20日前交涪陵广播电视台播放。

由区教委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学校教育的普法宣传材料,于每月16日前交区司法局。重点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防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典型案例,并将“法治之窗”栏目利用校园广播进行播送。

由团区委负责收集整理有关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材料,于每月16日前交区司法局。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典型案例,并将“法治之窗”栏目在微信公众号“共青团涪陵区委”上进行推送。

由区妇联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儿童的普法宣传材料,于每月16日前交区司法局。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典型案例。

由涪陵广播电视台负责按时保质播出节目,于每周三、周五的早、中、晚播出,每次5分钟,做好每期广播的录音、稿件的存档工作,并将“法治之窗”栏目在“无限涪陵”APP客户端上进行发布。

通过几家单位联合搭建“法治之窗”普法宣传平台,促使形成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保障有力的运行体制,实现广播普法全覆盖,利于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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