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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电气因欺诈将退市 巨额赔偿金争议难平

2016-07-11 09:39:2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应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虽然兴业证券(601377,股吧)已经主动愿意为投资者损失“先行买单”,交出了5.5亿元先行赔付方案,但业内的看法是,这似乎远远难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而剩下的钱从哪来尚存疑问。

[除上市公司退市之外,证监会决定对欣泰电气(300372,股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并对温德乙、刘明胜等个人处以总计1075万元的罚款。]

[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因为受到“连坐”,证监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罚没约5700万元。

“因果循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欣泰电气因欺诈上市永久退市而将载入A股市场“史册”,这高于以往的处罚力度一定程度上也透露出了“强监管”的信号,而对于投资者而言,最为关心的是巨额赔偿金这一“黑洞”将如何填补。

5.5亿先行赔付不够的钱从哪来、具体的赔偿责任不够清晰、相关赔偿或不够透明等让欣泰电气所面临的巨额赔偿金备受争议。有业内人士表示,粗略预计,投资者损失可能要在10亿以上,而欣泰电气资金捉襟见肘,大股东及保荐机构能否成为“救世主”成为一大疑问。

巨额赔偿金争议难平

上市后两年,欣泰电气终究为自己的造假行为付出惨痛代价——成为A股首家因证券欺诈而退市的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也因连带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并面临巨额先行赔付。但这一造假事件目前最为关键的核心是,二级市场投资者巨额赔偿这一“黑洞”将如何填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关于巨额赔偿目前仍存在较多争议。首先是,虽然兴业证券已经主动愿意为投资者损失“先行买单”,交出了5.5亿元先行赔付方案,但业内的看法是,这似乎远远难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而剩下的钱从哪来尚存疑问。

上海一资深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监管处罚力度“狠辣”,如果最终退市是欣泰电气一定会面临的结局,5.5亿的先行赔付恐怕不够,他粗略预计,投资者损失可能要在10亿以上,而作为第一责任人,欣泰电气应参考海联讯(300277,股吧)的做法拿出相关赔付方案。

对于IPO造假被强行退市以及后续赔付问题,接近欣泰电气的知情人士则对《第一财经日报》称,欣泰电气目前处于漩涡中心,恐暂时不愿对外透露更多信息,公司是否会拿出赔付方案则并不清楚。

不过,此前欣泰电气董事长温德乙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曾称,公司一年销售额才不到1.4亿元,6亿元的债务肯定还不上,退市后,将不得不走破产程序。

在上述投行人士以及多位证券法律师看来,即使欣泰电气走到退市程序,在偿还债务之外,也能够赔偿一部分投资者损失,而剩下的损失投资者可诉讼相关责任人索赔,比如欣泰电气大股东和保荐机构。

对于先行赔付基金可能不够的问题,兴业证券董秘办相关人士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则称,公司先行赔付方案在证券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框架之内,也参考了此前相关案例设立赔付金额和方案。赔付基金将由专门托管机构托管,目前需要的则是监管层、中登公司等提供投资者实际损失,兴业将据此进行赔付,具体赔付金额“多退少补”,若赔付金额不足进行追加,富余则将退回公司。

实际上,不仅赔偿金存争议,具体的赔偿责任不够清晰也是随之而来的问题。

券商投行一方多认为,欣泰电气才是第一责任人,但目前的IPO造假赔偿发行人和券商是并未具体区分责任进行赔偿,不区分具体责任的情况下,赔偿效率也随之降低。

“在法律责任认定上,现在采取的做法是先赔后追方式。”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称,虽然后面有大股东的股权质押协议与承诺、与券商之间的多方协议,保险公司的董事责任保险等保驾护航,但前提却是没有区分作为造假人的大股东、发行人与作为中介机构的保荐人各自应负的不同法律责任。

不过,对于这一状况,熟悉证券法的相关券商人士则坦承,由于每个案例具体情况不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该赔多少统一也很难,恐怕也要靠投资者通过法律诉讼由法院来具体认定。但以此前类似诉讼来看,将又是一条漫长之路。

除上述两点外,更多的投资者和证券律师还指出,欣泰电气的相关赔偿或不够透明。

“已经有投资者找到我们律师这边,来咨询相关赔付方案的标准是否公正等问题。”宋一欣表示,目前投资者维权律师圈正在起草相关建议,准备向证监会提出要开听证会,关于具体赔付有尚待明确之处。

“从万福生科(300268,股吧)、海联讯到欣泰电气,这已经是第三例设立投资者赔付基金的案子,依然没有一个投资者在赔付方案制定过程当中发出过声音。”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作为投资者索赔专业维权律师,他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赔付方案是否透明。从此前两个案子来看,实际赔付是打了很大折扣的,所以到底实际赔付了多少,是不透明的。如今兴业证券拿出5.5亿设立基金,到底实际赔付多少钱,应该公开。二就是应该安排听证程序。

“设立对投资者的赔付方案,却没有投资者参与,也没有证券维权律师参与,仅是券商自己内部做出一个方案,来决定哪些投资者可以赔、哪些不可以赔,难免有暗箱操作之嫌。”厉健称。

对此,兴业证券向本报回应称,公司会在后续赔付过程中建立和投资者的沟通渠道,设立现场和非现场的相关热线,接受投资者的问询和质疑。

IPO罚单为何加码?

欣泰电气一案,证监会开出了A股历史上最严厉的IPO造假罚单,已被打上“古董”标签的涉事方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将永远退出A股市场。相较以往的IPO罚单而言,欣泰电气这一超出预期的处罚力度背后到底又在透露怎样的信号?

上市仅两年左右的欣泰电气,将迎来退市程序的启动,且“强退”之后不得重新上市。IPO申请文件造假是酿成这一恶果的主要原因。据了解,2011年到2014年的四年间六期财务报告,每期虚构收回应收账款从7000多万元到近2亿元不等。

而证监会早在2014年10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应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述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而根据相关规定,因欺诈发行暂停上市后不能恢复上市,且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除上市公司退市之外,证监会决定对欣泰电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32万元的罚款;并对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等个人处以总计1075万元的罚款。此外,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因为受到“连坐”,证监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罚没约5700万元。

“投行目前在IPO中的尽职调查辩解不明确、不完善,且短期内这一现状难以改善。”在一位上海的券商投行人士看来,目前券商投行在尽职调查方面并没有具体的细则可参考。

事实上,在欣泰电气之前,因欺诈发行而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就有海联讯、万福生科、胜景山河(002525,股吧)等。其中,海联讯在IPO申请文件中2011年年报,201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的财务数据、指标等,存在虚假记载;万福生科则是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虚增销售收入、营业利润,且上市后的2011年、2012年仍存在上述财务造假问题;胜景山河也是因招股书披露不实、涉嫌虚增销售收入而被撤销上市资格。

对此,上述上市公司也遭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主要是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主要责任人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但因欺诈上市而退市则是之前所没有的。

“新一届的证监会监管风格变了。”在业内人士看来,欣泰电气的案例释放出了监管层将“强监管”的信号。

证监会7月8日也表态称,对欣泰电气这类重大违法公司,资本市场将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将其清除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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