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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同城“房东”骗走一万八 网上交易要警惕

2016-08-11 09:25:13 来源:北京晨报

日前,于女士在“58同城”网上租房,“房东”以人在外地为由,向于女士发送了一些证件照片后,要求她先付款后看房,可当于女士汇款18000元后对方失踪,被骗的于女士对“58同城”的审核机制产生怀疑。昨天,“58同城”已查出“房东”的IP地址和支付宝,表示会将信息提供给公安部门协助破案,同时表示,愿承担于女士的诉讼费。

■事件回放

“房东”收到汇款后人间蒸发

8月7日,于女士在“58同城”看到一则租房信息,“房源来自个人,在朝阳区远洋天地小区,一室一厅60平米,月租4500元押一付三。”房屋正合她意,于女士与出租人黄女士联系。黄女士称在河北,为避免自己白跑一趟,要求她先打定金500元,于女士照做后,双方约定两天后看房并签合同。

8月9日,于女士按约定时间到达,一名自称黄女士丈夫的男子打来电话称突发状况,黄女士无法赶来,已拜托司机送材料。“为打消我的顾虑,他将租房合同、房产证及钥匙照片发给我,这使我未起疑心。”男子还向她提供了司机的电话,通过联系,司机称已达到朝阳区四惠附近。

等待期间,黄女士再次来电,“只听那边黄女士边哭边埋怨丈夫,怎能将房产证交给陌生人,并提出让我交齐房租。”于女士心想,反正司机快到了,为得到对方信任,就将剩余的17500元汇了过去。可就在汇款后,黄女士和司机人间蒸发,于女士只好报警。

■“58同城”回应

无法做到审核每个用户信息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黄女士发来照片中看到,租房合同中房屋位置等基本信息都缺失,明显是伪造,房产证也仅是封皮照片,而黄女士及司机二人也均已关机。记者在“58同城”搜索发现,黄女士发布的出租帖已删除。于女士称,事后,她将遭遇发布在网上,发现有不少人与她同病相怜。“我认为‘58同城’在审核房屋发布时不严谨。”

记者向“58同城”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为防止消费者被骗,网站已设有“在签订合同期,提醒消费者请勿付款,以免上当”的提醒。“‘58’作为免费个人信息发布网站,如对每个用户进行审核不可行。拿出租房屋为例,许多出租人并非房主,但是需求大量存在。所以目前网站会对企业及发布三次以上信息的个人用户严格审核。”工作人员介绍说,正因如此不少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就此事,“58同城”表示,虽然根据互联网“避风港原则”网站服务商对网民上传的信息没有事先审查义务,原则上不为侵权行为负责。但“58”不会推卸责任。经后台查询,出租人黄女士仅发布过一条信息,但后台掌握到其IP地址和支付宝,“我们会与于女士联系,将信息提供给公安部门协助破案,此外,‘58’愿承担她的诉讼费。”

■律师说法

网上交易应提高警惕

北京律师张新年表示,“58同城”应完善对网络用户的身份及其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机制,但是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不可能保证平台上所有信息都真实、可靠、无害,这属于客观不能。如果“58同城”事前公示了网络用户的注意事项,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并且是在“不明知,不应知”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侵权或诈骗行为,可免于承担法律责任。这起事件中,涉案金额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58同城”事后所提供的犯罪嫌疑人IP地址和支付宝信息等犯罪线索会有助于公安机关破案。

张律师进一步称,作为消费者,对网上交易信息应提高警惕,切勿轻易汇款,在遭遇网络诈骗后,建议在报警之后及时向网站平台举报,这样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网站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措施,避免其他用户继续受骗。

记者 郭丹 线索: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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