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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基金六大方面降风险 过渡期新发产品或受宠

2016-08-16 09:31: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徐文擎

上周五,证监会就修订《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简称“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就保本基金相对于基金公司净资产倍数、组合中各类资产的占比、投资期限提出具体要求。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稿对保本基金限制的严格程度堪比货币基金,保本的风险和收益无疑都将明显下降,此前风险和收益不对等的潜在问题将有效缓解。短期内,处于过渡期内新发的保本基金会更为“吃香”。

与此同时,投资者的“保本刚需”却未有减少,部分基金公司顺势推出CPPI策略(保本基金通用的“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满足投资者对安全性的追求。

六大方面降风险

证监会在上周五公布的文件中,从六大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适度控制保本基金规模,降低行业风险。二是完善保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审慎监管要求,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投资管理经验进行了规定。三是完善相关风险控制指标,从严要求稳健资产的投资范围、剩余期限以及风险资产的放大倍数,进一步降低保本基金投资运作风险。四是新增风险监控的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每日监控保本基金的净值变动情况,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及时化解风险。五是完善担保相关监管要求,适度降低担保机构对外担保资产总规模,同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审慎选择担保机构,并在定期报告中对担保机构情况进行披露。六是要求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募集保本产品。

北信瑞丰丰利保本基金经理李富强认为,从投资操作上来看,《指导意见》的影响最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基础资产期限选择,例如稳健资产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剩余保本周期,并且对稳健资产进行了详细的定义,为现金以及剩余期限不超过保本周一年的银行存款等产品。另一方面则是不同资产的投资占比,例如:风险资产中,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超过安全垫的3倍,2A+(含)以上的固定收益的资产规模不超过安全垫的10倍,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等不超过安全垫的5倍,且各类风险资产的投资金额除以各自倍数上限,加总后金额不得超过安全垫。

“如此详细的规定以前是没有的,此次修订稿中像对货币基金一样增加了很多具体的要求,而这些是组合收益的最关键影响因素。所以未来在构建组合时会更加谨慎,并且每天保持动态平衡。”他说。

北京某银行系基金的保本基金经理则表示,未来保本基金单只发行的规模料将受到上限限制。“修订稿明确合同约定的保本金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后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倍(其中保险资管公司为1倍)。券商担任管理人的另有规定。事实上,连带责任担保的保本基金风险系数都是1,买断式基金的基金风险系数是0.6,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都是采用连带责任担保,风险系数是限定死的,基金公司只能通过降低单只发行规模来达到净资产倍数的要求,过去那种动辄50亿的保本基金时代可能一去不复返,这几乎是保本基金史上最严新规。”

“事实上,我们的外方股东此前一直对保本基金存在的风险收益不对等问题持有异议,风险由基金公司兜底,但收益却没有封顶上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坚持没发保本基金的原因。正式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对规范行业、降低风险都有好处,我们和其他公司也可再次站到同一起跑线。”某基金公司渠道人士称。

刚需不止 过渡期新发基金将受宠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稿中还提到,为做好新旧规则衔接,明确对保本基金依照“新老划断”原则进行过渡安排,相关存续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规定的资产、不得增加稳健资产投资组合剩余期限、不得增加风险资产放大倍数等;相关存续保本基金到期后需要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的,应当符合修订后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

对此,上述保本基金经理分析认为,已经成立的保本基金对组合中不符合规定的资产只能“只出不进”,虽能暂时减少调整成本,但等保本期结束后,也必须调整为规定中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同理,处于过渡期的新发保本基金业目前也具备“窗口期”福利,从保本和相对高收益的角度讲,这类基金将更受投资者欢迎。

格上理财研究员杨晓晴表示,准确来说,处于过渡期或者过渡期即将来临的老保本基金会更加“吃香”。好买基金研究中心也表示,保本基金无论其保本策略还是风险属性都是市场中较为稀缺的品种,所以在新保本发行受限的情况下,“老保本”将会继续受到稳健资金的关注。据悉,8月1日发行的30亿盈稳保本不到三小时就超过原定募集上限。

不过,记者从渠道人士处了解到,不少投资者对于保本的要求几乎是“刚需”,之前保本基金暂停发行也接到很多投资者的问询,主要询问保本基金何时能够再次开闸。为了满足投资者这一需要,部分基金公司开始尝试发行使用CPPI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堪称“固收类基金里的保守产品”,其安全稳健低波动的意味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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