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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加速?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挂牌10%股权

2016-11-24 09:39:4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终端销售板块宣布进入混改超过2年后,作为试点的新疆销售公司还未见实质动作,中国石油(601857,SH)已经在海南启动股权转让,但这场挂牌“叫卖”却颇显蹊跷,是混改正在加速?又或者是地方提前锁定的交易仍存悬念。

11月2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石油以1.57亿元挂牌出售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销售公司)10%股权的公告。

但巧合的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今年1月,海南省国资委就已经公布,由海南国资控股的海南省发展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控)参股海南销售公司10%,并启动办理程序。今年8月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南发控宣布与中国石油就合资经营海南销售公司签署框架协议。

目前尚不清楚挂牌的10%与海南发控的10%是否为同一份股权。对此,国资专家李锦认为,如此次公开挂牌转让最后受让方就是海南发控,虽然不算是违规,但这就不一定能完全达到混改目的,“海南发控也是国资。只能算作产权转让而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于上述情况,记者致电中国石油集团(以下简称中石油),但截稿前并未得到答复。

交易所称接受各类资本

据挂牌信息,海南销售净资产7.26亿元,10%股权挂牌价为1.57亿元,溢价率116.25% 。同时,截至今年7月,其营收约为14.86亿元,净利润2638.46万元。去年全年净利润达6749.04万元。

中国石油也在挂牌信息中对受让方提出了条件。其要求本次交易必须为一次性付款、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同时,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提交获得转让方认可的企业存续发展方案、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须与原股东对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启动增资,增资额预计不少于5亿元等。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交易所受托机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该项目接受各种种类的资本,但更多还是财务性投资,获得经营权难度较大,目前项目咨询状况很不错。

但另一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发现一个巧合的事。记者从海南省政府官网发现一份海南省国资委发布于今年1月的总结,其中提到,“根据协议内容,中石油在海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油销售子公司,由海南发控参股。2015年12月18日,完成了中石油海南油气销售子公司的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亿元。现已申报集团总部启动海南发控参股10%的办理程序。”

《海南日报》则在今年8月报道,海南发控与中国石油就合资经营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达成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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