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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度不够大?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违规项目仍在售

2016-11-24 17:34:5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1月23日,环保部公布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的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并存。虽然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中央要求,与云南省特殊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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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督察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力度仍需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等。

环保部公布的督察情况显示,在与干部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发现,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少领导同志认为该省生态环境基础好,环境容量大,有点污染无所谓,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共计获得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中央专项资金22.85亿元,但省本级财政投入很少;违规开发现象突出,存在“边治理、边破坏”“居民退、房产进”现象——《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某会议中心项目违规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建成酒店、公寓、别墅等,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至今仍在对外销售。

至此,这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8个省区反馈的督察情况已全部公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虽然各地被查出的环境保护问题存在差异,但是,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不足却成为了8个省区的共性。

国家应采取配套支持措施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曾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今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出发,兵分8路分别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了为期一月的环保督察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省都发现了大量的问题,实际上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环保问题上护短,生态文明的观念在很多地方要转化成实际行动还需要做很多艰巨的工作,由于涉及到税收、就业等因素,在地方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时,国家也应该采取一些配套支持措施。

常纪文说:“不要一督了之,督察之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地政府应该采取帮扶政策,指导当地政府怎么整改。”

同时,督察中也发现了一些较为典型的问题:内蒙古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涉及企业663家,且矿山环境治理普遍尚未开展。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将湿地谎称为既有耕地,向上级申报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开发项目,并获得批准,造成保护区内10000多亩湿地被毁。◎每经记者 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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