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新闻 >

压制“煤超疯”!发改委建立企业煤炭库存责任制

2016-12-02 11:44:2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2017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上指出,下一步将采取相应措施,稳定市场,稳定价格。

他指出,煤炭产能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国家发改委促进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长期合同可以让双方锁定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本次交易会和往年不同的是,煤电双方签订合同,也需要有履约保障,这与过去不签价格的情况还不一样。

当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鼓励支持更多煤炭供需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更高比例中长期合同,大型煤炭、电力、钢铁企业要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副教授邢雷指出,不同企业签订的长期协议不太可能完全一样,毕竟煤炭质量也有区别。明年煤炭价格除了与煤炭供给有关外,也取决于经济因素。

建立企业煤炭库存责任制

12月1日,秦皇岛港口5500大卡煤炭价格仍为每吨600元左右,处于一周的稳定状态,但是比年初上涨了60%。

由于第三、四季度煤炭价格上涨过快,使得国家发改委一再进行调控,启动了日增产30、50万吨的应急措施,还放开了煤炭工作日276天的生产限制,且实施了促进煤炭长期合同的签订工作。

连维良在上述交易会上指出,煤价不会再次跌破底线,肯定不会出现之前370元/吨的超低价情况。

为此,将推行建立企业煤炭库存责任制度,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以避免价格出现大幅波动。276个工作日到330个工作日之间的约6亿吨煤炭产能,相当于产能储备,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这是保持价格稳定避免大起大落的重要基础。

连维良表示,2017年276个工作日制度要执行,而且要通过实践不断稳定和检验。但是这个数字不会固定,因为全面减产会导致市场供不应求,全面放开也不适合,这会导致煤炭价格下跌,而中长期合同制度是多赢举措。

上述《意见》强调要健全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分月统计、按季考核。对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的企业要纳入诚信记录,对履行不力甚至恶意违约的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视情况公开通报。

一位证券行业煤炭分析师指出,从现在的情况看,明年动力煤价格是趋稳的,不会大跌,大涨的空间也不大。

热点推荐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