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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确权进一步推进 经营性资产改革是重点

2017-01-04 09:07:1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本报记者 定军 实 习 生 谢莹莹 北京、广州报道

据介绍,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了411亿元。

而按照计划,下一步将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集体土地确权进一步推进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这些土地和资产的经营和所有权情况较为混乱。比如,部分集体土地被供销社、医院、学校等占用,但是供销社、医院、学校关闭后,土地和建筑物却被转卖给了个人。还有的土地尽管被人承包,但是实际上常年没有交承包费用,或者缴纳得很少。

这些,都给农村集体造成了巨大的资产流失。而这背后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产权不明确,造成无人负责的窘境。

党中央、国务院力图解决上述问题。

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2015年,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2016年12月2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深化集体产权改革系统全面的重大部署,也意味着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农村集体资产的确权工作进一步推进。

韩长赋在1月3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的任务,但是要分类施策。对于资源性的资产改革,中央已经有部署,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这方面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

而要进行改革,一个前提是摸清楚集体资产的总量,换句话说,要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央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据陈晓华介绍,现在集体林地确权面积达到了99%,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率达到了97%,承包地实测面积已经达到了12.5亿亩,确权面积达到8.5亿亩。

经营性资产改革是重点

而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之后,所有权混乱局面就需要进一步解决。但是,这并不容易。

“根据新的政策,原先村地被占用的需要收回,”中国社科院农业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但是很多地的情况相当复杂,比如以中部某省一个镇围湖造田为例,几千亩土地被分割为十多个村所有,有的村甚至在几十里之外,原本不该在此有土地,但是几十年前已经划分,下一步如何解决可能需要镇上牵头。”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则认为,上个世纪五十、六十、七十年代的供销社、合作社模式,导致很多集体土地都被无偿划拔。“这有些是通过政府去征收的,有些没有征收也没有办正规的手续,因此存在争议。”

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上述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只是全部集体资产的一部分。另外还有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的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点。经营性资产改革重点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确权到户不是把集体资产分了,而是要明确谁有这个权利,大家来共同发展股份合作制。所以改革要开展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搞好折股量化,构建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说到底就是落实好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和民主监督权。”针对此次改革,韩长赋表示。

而在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对此,韩长赋表示,从中央安排的29个县的试点来看,有24个县是选择静态管理的模式,不随人的变动而随意调整。“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应该说是多数群众的选择。”

“对于厂房这样的资产,可以以入股的形式,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廖洪乐说,“而对于很多集体土地已经被承包占用的,未来则需要走向更加规范的形式,比如拍卖。”

目前,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正在不断的推进中。据介绍,下一步,政府将在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准备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本报记者 定军 实 习 生 谢莹莹 北京、广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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