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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多项监管政策出台 首次细化规范性要求

2017-01-10 09:13:21 来源:经济日报

“对产品开发的命名规则、保险条款,以及产品开发组织制度、保险费率等方面的严格细化,能够有效规范产品设计,使其更加趋于风险保障功能。”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特别是在费率方面,此次明确险企应当合理厘定费率调整系数,科学设定精算假设,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的因素,将促使保险产品的定价更加合理化。

此外,《指引》对财险产品年限作出了规定,即要求公司对上市2年以内的产品至少每半年评估一次,对上市超过两年的产品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对当期签单保费占比在5%以上的在售产品,应当对其保费充足性至少每年评估一次。

可以说,《指引》对财产保险产品设计的规范,具有重塑的意义。

强化“保险姓保”意识

财产保险市场出现乱象并非偶然,与近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是相伴相生的。

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11月份,保险总资产149608.60亿元,较年初增长21.04%;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8293.69亿元,同比增长9.76%。在如此快速的发展中,特别是随着财产保险产品开发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部分公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二是个别产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头化的倾向,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少数公司产品制度机制不健全,产品管理粗放,产品管控不到位等。”保监会一位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市场上个别产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头化的倾向,一定程度上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杜绝财产保险产品噱头化倾向,实际是解决保险如何“姓保”的问题。毋庸置疑,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从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可以看到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4.5万亿元左右,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25万亿元左右。

要承担这样的重担,保险业只能通过扎实地为社会提供保障,为民生提供服务来实现,即通过服务大局壮大自身。眼下财产保险产品市场上的噱头化倾向显然是最不和谐的杂音。在现实的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任何保险产品的设计必须以大量数据为基础。没有大量数据支撑的保险产品开发是缺乏科学定价基础的,相关业务带有博彩属性,已偏离了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

“这类具有炒作和噱头化博彩属性的保险产品,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大破坏力。结果只有两种:或是漫天要价,利用保险产品定价信息不对称欺骗客户;或是定价严重偏离风险概率,一旦形成巨额索赔,将严重破坏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最终将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如是说。

《指引》的出台将推进保险行业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其中对产品开发主体责任的强化,能够加大保险公司自我管控的力度,促进保险公司更加全面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保险公司开发出高质量的、满足市场需求的财险产品。”王绪瑾说。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也认为,最近密集出台监管新政,是在满足保险业发展需要,同时又让其在一个规范的领域内创新发展。“保监会通过严格监管,从各个方面堵塞漏洞,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保险业实现更好地发展。”庹国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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