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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税体制改革怎么改?要从这三个方面着手

2017-02-23 09:12:44 来源: 中国网财经

2)预算改革:新预算法仍待实施细则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预算改革提出了八个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高培勇表示,到目前为止预算改革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新预算法在201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围绕着新预算法修订的完成,预算改革取得了相应的进展,例如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所有资本经营)体系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的制度性规范、税收优惠清理等等。

但是新预算法目前仍缺乏实施细则。2015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曾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正式文件至今尚未出台。

“实施细则是着眼于操作的,而不是着眼于原则性的规定。”高培勇称,“从2015年1月1号预算法颁布实施至今,仍无实施细则。所以说,尽管预算改革评估是最高的,但仍然处在起步阶段。”

高培勇建议,2017年预算改革最需要关注预算法实施细则的落点过程。“只要预算法实施细则能够落地,就意味着新预算法在中国正式展开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高培勇称。

3)央地财政关系:过渡性方案只是权宜之计

央地财政关系调整,落脚点就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

去年5月,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行,国务院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过渡期暂定2-3年。

“这一过渡性方案只要是非定型的方案,即权宜之计,不是体制性的安排。”高培勇称。

高培勇表示,从1994年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发展历程来看,分税制是一种特别好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体制。应当在分税制基础之上做进一步完善,使之更契合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所以要继续坚守分税制的方向,并逐步向上述目标逼近。

“展望2017年,应该特别关注收入领域的过渡性方案能不能延伸为体制性安排,支出领域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改革,能不能带动整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化。”高培勇称。(记者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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