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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外贸与打击骗税不矛盾 会采取哪些措施?

2017-02-24 16:54:2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开展以“维护税收秩序 促进经济发展 有效查处骗税虚开违法行为”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文月寿做客税务总局网站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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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出,现在国家大力支持外贸发展,而税务总局开展打骗工作,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文月寿表示,二者不矛盾。

他指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定,税务总局与相关出口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应注意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仅不会阻碍外贸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正常的出口退税秩序,更好地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他同时表示,2017年,税务总局还将继续在七部委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依托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骗税、虚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为外贸出口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访谈实录节选:

问:为什么严厉打击骗税?骗税行为有什么危害呢?

答:不法分子将出口骗税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广大纳税人都有极大危害。一是影响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与其他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相比,骗取出口退税的性质更为恶劣,因为它把税务机关辛辛苦苦收到国库里的钱骗出去,变成了犯罪团伙的“收入”,损害了国家和全体纳税人的利益;二是影响出口退税政策效应的发挥。通过实施出口退税政策,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部分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是国际通常做法。我国自1985年全面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对促进外贸出口、拉动国内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出口骗税使得守法合规经营的出口企业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扭曲了出口退税的政策效应;三是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损害了外贸出口额这一重要经济指标的准确性权威性,影响了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四是扰乱正常的出口退税管理秩序。不法分子实施骗税,必然会在多个环节伪造或非法获得合法凭证,严重影响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严肃性。

问:骗税是近年来才出现的吗?

答:不是,自1985年实施出口退(免)税政策以来,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就相伴出现。分析其原因,国家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是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一个重要诱因。近年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稳定和扩大外贸出口,国家连续多次大范围提高出口退税率,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相关部门也陆续采取了海关无纸化通关试点、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降低出口货物查验率等便利企业出口的措施。这些支持出口的政策和便利措施有力促进了外贸出口,但同时客观上也降低了骗税的成本,加大了骗税风险,防范和打击骗税面临更加严峻而复杂的形势。

问:2016年,税务总局在打骗打虚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答:我局力求多角度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成果,主要做法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部际联席会议领导下,我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成立四部委打击骗税和虚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和督导全国打骗工作。二是深化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分析,精准筛选高风险案源,为精准打击骗税和虚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组建专业团队。我局在全国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建20个工作组,派驻20个重点地区直接查处重点案件。四是全面检查取证。各地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通过案头分析和实地检查,找准案件突破口,全链条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查深查透。五是加强考核督导。通过定标准、细指标、划档次,督促各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问:2016年你们采取这么多措施,取得了什么效果呢?

答: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有效挽回国家税款损失;二是成功查处深圳“铁锹1号”和“铁锹2号”、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河南某光电公司骗税案、青岛赵某某团伙骗税案等一大批典型骗税案件和广东“6·26”、厦门“7·08”、湖北“12·08”、福建“11·27”等重大虚开案件,有力打击了骗税虚开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及时治理整顿了医药、棉纺、服装、电子、家具、大宗商品交易等高风险行业税收秩序,化解了部分地区涉税违法案件高发频发的税收风险,有效提升了行业和区域企业的纳税遵从;四是进一步净化了外贸营商环境,对规范地区外贸秩序产生积极影响;五是宣传震慑效应持续增强。

问:为什么将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盘棋”考虑?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一般而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骗取出口退税的上游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实施出口骗税往往需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查处虚开是实现骗税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必要环节。打骗打虚不是割裂的,需要统筹考虑,协同打击,才能事半功倍。

问:现在国家大力支持外贸发展,而税务总局开展打骗工作,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

答:不矛盾。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决定,税务总局与相关出口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应注意防范出口骗税风险。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不仅不会阻碍外贸的发展,而且能够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持正常的出口退税秩序,更好地促进我国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问:税务部门每年怎么确定查处的出口企业名单?

答:需要强调的是,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一定是建立在科学选案、精准打击的基础上,它是保障国家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外贸经济正常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税务总局每年会下发一批高风险企业下发各地重点检查,各地也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选案确定重点检查名单。在选案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科学构建骗税高风险企业数据分析模型,从海量数据中精准发现案源线索,实施有效打击。

问:营改增后,哪些新增的虚开风险需要我们注意呢?

答:营改增全面推开后,虚开在范围、领域、手段和方法等方面都会产生新的变化。特别是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等行业,成本核算复杂难控,供货单位零星分散,进项发票不易取得,存在潜在的虚开风险。目前,部分地区的税务机关已经发现相关行业有的企业存在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和虚开普通发票问题。

问:2016年税务、公安部门查获了多少起骗退税案?现在骗退税案有何特点?

答:2016年,全国税务机关在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有效查处一批典型骗税案件。从查处的案件分析,与以前相比,骗税、虚开活动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分布构成相对集中。不法分子较为熟悉税收法律、政策和管理规定,往往选择社会管理和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领域实施骗税和虚开违法活动。二是作案手法更加专业隐蔽。随着国家持续加大治理力度,不法分子采取更加专业化和隐蔽化的作案手法,逃避监管打击。三是出现新的涉税风险。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业务等出口新业态蓬勃兴起,但有的企业防范税收风险意识不强、内控制度不甚健全,部分不法中小企业或虚开骗税团伙利用出口平台达到骗税的目的。

问:2017年,税务总局怎么组织打击骗税和虚开,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2017年,税务总局将继续紧密围绕“打、研、改、防”总体思路,按照“标本兼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完善制度”的要求,针对骗税、虚开重点地区、重点产品进行精准选案,以选派专案组和属地查处相结合方式,加大税务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我们将重点组织查处一批跨区域大案要案,对骗税、虚开的上下游企业实施全链条打击,进一步加大威慑力量,尽最大努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同时,抓紧研提防范骗税、虚开的相关政策、制度建议,力求从根本上遏制骗税、虚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问:作为纳税人,我们应该怎么防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答: 一是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二是认真核实开票公司信息;三是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最好不要用现金交易,也不要将货款支付到业务员个人账户;四是保留交易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凭证,如果在后续发现问题可以给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提供依据。其实,最根本的,就是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能贪小便宜,保证全部业务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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