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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大方向不会动摇 建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

2017-03-08 09:04:5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个税改革大方向不会动摇

个税改革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从2005年开始,几乎每隔几年,《个人所得税法》都会审议修改一次。

个税改革无疑是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大方向肯定是不动摇的,就是坚持从现在的分类所得税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转变。”

资料显示,我国个税改革目标定位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其突出特点就是个人除一部分特殊收入项目外,其余所有的收入项目都须在加总求和的基础上,一并计税。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三种类型。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

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分类税制最大的弊端主要有两点,首先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计征,难以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从而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少纳税甚至不纳税,所得来源少、收入低的人反而多纳税的不公平现象;其次,没有按照个人实际负担进行抵扣,比如,对赡养老人的费用不抵扣,对个人房贷不抵扣。

在北京从事媒体行业的刘成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每个月税前收入两万元,扣除五险一金后,个税2000元、房贷8000元、小孩费用3000元。“别看我每个月挣两万,其实生活压力还是很大。”他向记者表示,现在小孩不到两岁,妻子全职照顾孩子,他的工资是整个家庭开支的主要来源。“如果房贷利息、小孩的各项支出等生活基本开支能够有所减免,像我这样的家庭,负担会减少很多。”

建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收入分配改革总目标,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今年2月,《人民日报》刊文表示,个税改革有望“破题”。

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学家张连起表示:“在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应研究决定专项扣除可能的方向。具体讲,就是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他举例道,比如在现行基础上,去年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可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再教育支出、赡养抚养支出、首套房贷利息等支出,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刘剑文认为,现在专项抵扣项目还不是太明确,改革应该是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至于扣除哪些大家都比较关注,一般会考虑住房贷款利息、社保资金、抚养二孩等,这些可能都会进行考虑和讨论,方案出来之后也会听取大家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美国个税制度在抵扣项方面比较完善。

美国个税扣除项分为标准扣除和分类扣除两种方式,目前备受中国媒体关注的房贷利息、教育与培训支出等都在扣除项之列。

改革方向: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从现在的分类所得税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转变。

增加抵扣项:根据社会配套条件和征管机制的完善程度,可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再教育支出、赡养抚养支出、首套房贷利息等支出。每经实习记者 张钟尹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每经编辑 陈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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