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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再迈关键一步 个税房地产税年内难面世

2017-05-04 08:37:3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房地产税法今年内将难以“面世”,不过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则有望获得通过——这意味着我国将首次出现税收条例上升到法律,税收法定原则迈出关键一步。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日公布的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一直备受关注的个税法修订、房地产税法未被列入“审议法律案”,而是被列入了“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视情况在今年或以后年度安排全国人大审议。此前,这两项也未被列入国务院年内力争完成项目。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告诉,今年个税法修订案和房地产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概率不大,即便提交了,由于这两部税法复杂,年内也不会通过。

税收法定再迈关键一步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之一,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

在目前中国18个税种中,有15个税种由暂行条例形式来征收。2015年3月,中央审议通过《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现行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作出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曾表示,将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将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

2016年10月,关于烟叶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的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正式迈开了税种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第一步。而在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这两部法被列入初次审议的法律案,税收法定原则落实再迈一步。

参与过烟叶税法等研讨的刘剑文告诉,推进税收法定目前主要先从小税种入手,先易后难,不出意外的话,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最快可以在今年内获得全国人大通过。

记者发现,烟叶税法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烟叶税暂行条例内容变化不多,首要的基本原则就是平稳过渡,在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平移上升为法律。

此外,关税法、耕地占用税法也被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成为下一批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税种。

个税法修订、房地产税法仅列为预备论证项目

个税和房地产税因为关系到老百姓的钱袋子而备受关注。

早在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在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时就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财政部部长肖捷在今年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个税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则在去年7月举行的“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表示,目前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

刘剑文告诉记者,个税和房地产税属于直接税,即向个人和企业直接征收的税种,相对于其他税种牵扯面更大,方案设计更为复杂,因此还需要时间去争取共识,年内不大可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今年3月20日公布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未涉及修改个税和制定房地产税。4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也没有这两个税种改革的身影。

以及日前刚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也仅将修改个税和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中。这一类别的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7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不过,记者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未提及修改个税,而今年则将其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这也意味着个税改革距离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又近了一步。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今年3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已表示,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根据我的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傅莹当时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曾告诉记者,今年个税改革不大可能正式实施,不过相关改革进展还会继续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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