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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层层升级 5家空壳公司骗千万科技支持资金

2017-06-05 08:42:41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7年,财政部、科技部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新政策旨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根据该政策,创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后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风险补助,中小企业可以申请投资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引导基金将给予资助。

然而,国家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大礼包”却被一些硕鼠觊觎。在湖南长沙,有4人成立了5家皮包公司,数年内疯狂骗取1300多万元国家科技专项资金。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独家获悉了这一历时4年的诈骗案内幕。

名校生成诈骗关键人

2010年,36岁的郑志祥在人生道路上选错了方向。

这个从西北苦寒之地考入国内名校热能专业的高材生,初入社会时曾一路顺风顺水。从1998年起,在湖南广电改革的先行军、湖南经济电视台做了3年记者后,由于能力突出,郑志祥很快被多家上市公司负责人相中,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宣传部门主管。

2005年,郑志祥来到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出任投资部和行政部负责人。

财政部、科技部出台前述《办法》后,金科公司2009年获得了创业投资机构资格。郑志祥在金科公司负责搜集整理相关科技企业的资料,并掌握了投资保障项目网上申报平台的密码。

相关资料显示,郑志祥与长沙市知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远公司”)总经理刘安逸熟识,两人随即合作开展申报投资保障项目咨询业务,为科技型企业申报投资保障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万俊松和骆超随后加盟。4人在之后的数年中紧紧抱团,与湖南省科技部门个别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设计了一条骗取国家科技专项资金的“密道”。

按照国家规定,要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首先创业投资机构要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助推其成长、做大。完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后,创业投资机构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风险补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同时可以申请投资保障。

郑志祥、刘安逸等人走的却是一条歪路——虚设5家创业企业,伪造、编造虚假投资资料,以此骗取国家的科技引导资金。

骗局层层升级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0年开始,郑志祥、刘安逸、万俊松等人分工合作,采取成立空壳公司并虚构申报材料,以及利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司伪造、编造申报材料,采取共同申报或者互相纠合申报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申报并骗取国家引导基金投资保障科技专项资金合计1322万元。

2010年11月,郑志祥、万俊松联系代办公司,以5个在校大学生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湖南澳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翔”)、湖南鸿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旗”)、长沙璞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慧”)、湖南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创”)、湖南骏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凯节能”)5家公司,4人以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义分别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上述公司,但均没有实际出资。

5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澳翔、鸿旗成立于2010年11月24日,璞慧、骏凯节能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绿创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5家公司的法人分别是5名在校大学生,郑志祥、刘安逸、骆超、曹睿玲、周邵春分别是5家公司的股东。

办案人员查看5家公司的账簿,财务凭证、纳税记录、会计凭证、银行流水等,发现这些公司成立以来,没有主营收入、纳税记录、正常的营业开支、研发力量、产品产业、科研支出,也没有从事实际生产或经营行为,甚至连人员工资和水电费用支出都没有,全部是为了审批骗取引导基金投资保障款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2011年1月,4人隐瞒了澳翔、鸿旗、骏凯节能、绿创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伪造了金科公司《投资意向书》,《无偿辅导承诺书》等必需材料,并编造了相关公司员工、科研人员、科技项目、财务数据等资料,以虚假材料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其中澳翔、鸿旗、骏凯节能公司合计获得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290万元。

依照国家规定,湖南省科技厅会对每一年度申报的投资保障项目进行验收,合格的可以再次申报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资金。

为了防止事情败露,那290万元投资保障(投资前)资金被追回,同时为了能继续申报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资金,2012年,郑志祥等人办理了金科公司虚假投资到3家公司的增资事项、编写虚假材料、虚构伪造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书》等材料,使得3家公司顺利通过了湖南省科技厅的项目验收。

大约在2012年6月,骆超从知远公司退股,从此未再参与投资保障资金的申请。

但尝到甜头的其他3人并未收手。

澳翔等3家公司投资保障项目通过验收后,2013年,郑志祥等人继续隐瞒了澳翔、鸿旗、骏凯节能、绿创等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以同样手法伪造编造相关材料,申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专项资金,其中澳翔、鸿旗、骏凯节能共获得(投资后)专项资金227万元,绿创获得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40万元,合计骗取267万元。

2014年,郑志祥等人采取同样手法,以璞慧公司的名义申报,2014年11月,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公示,璞慧公司获得2014年度投资保障(投资前)专项资金100万元。因该案案发,该资金尚未实际拨付。以上557万元投资保障资金到账后,郑志祥将其中457万元投到青苹果公司,剩余100万元混同刘安逸的知远公司的收入,由4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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