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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干部利用亲戚身份开公司 受贿近2500万

2017-06-09 08:26:36 来源:法制日报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处级干部,以嫂子为法定代表人成立公司作掩护,收受好处费2487.76万元,最终被检方查办。

他就是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调研员陶嘉顺。

2016年2月25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陶嘉顺受贿案立案侦查。2016年12月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月1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查,2007年至2013年间,陶嘉顺利用职务便利,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7家单位承揽项目提供帮助,通过以其嫂子为法定代表人开办公司作掩护,收受贿款达2487.76万元。4月12日,海南省二中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陶嘉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0万元。陶嘉顺未提出上诉。

经过近两个月的入监教育,陶嘉顺近日被分到职务犯罪监区服刑。

订立攻守同盟被突破

2015年12月2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洋浦纪委转来陶嘉顺涉嫌受贿的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研判决定展开全面调查。

经研究,专案组把海南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晏纳入视线,他与陶嘉顺交往甚密。

两人有一笔钱款往来发生在2015年6月,金额为130万元,备注为“2012年7月借款,连本带息归还”,是由陶嘉顺侄子陶某给李晏的转款,这恰好是李晏给陶嘉顺儿子陶正川名下房产支付100万元购房资金的时间。

专案组推断,这一笔转账可能是陶嘉顺以此掩盖其儿子陶正川名下房产资金的来源,逃避受贿的不法事实。陶嘉顺早已知道自己被调查,而且极大可能跟李晏订立了攻守同盟。

李晏与陶嘉顺是大学同学,二人关系非同一般。此人在海南建筑工程业界颇有人脉。办案检察官询问李晏时,他一再表示跟陶嘉顺是校友关系,开始声称那100万元购房资金是借给陶嘉顺的。后在办案人员审讯时,李晏交代了实情。

2011年,李晏曾向陶嘉顺借款180万元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并于2012年7月通过支付陶嘉顺儿子名下房产购房款的名义,还款100万元给陶嘉顺,之后,又将200万元转至陶嘉顺大嫂易某某名下账户。2015年6月,陶嘉顺闻听反腐败查案风声吃紧,害怕自己东窗事发,纪委查出这300万元有问题,就通过其侄子陶某的银行账户转账130万元给李晏,要求李晏如果被调查时,要一口咬定这130万元是其归还李晏2012年7月支付陶正川名下房产的购房款100万元的本息。

就这样,二人一拍即合达成攻守同盟。

在检察官的审讯下,李晏交代了如何帮助陶嘉顺获取高额好处费,联系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与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虚假分包合同,提取现金,以及对陶嘉顺如何收取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项目回扣等情况进行了反映。

专案组顺藤摸瓜展开了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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