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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家政府机构“老赖”待整改 建设信用城市

2017-07-19 09:21:4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去年一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6个对信用建设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改革性文件。可以说,国家层面的信用建设制度框架已基本完备。”7月1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主题为“信用城市 品质生活”的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表示。本次论坛由国家发改委指导,新华通讯社、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新华通讯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周宗敏在论坛上指出,城市是社会诚信建设的关键环节,城市信用建设的丰硕成果将对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产生强大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在信用城市建设方面,各地已经形成了争建信用城市的氛围,信用中国正在加快构筑。2015年和2016年,43个城市先后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探索创新、率先突破。18日来参加论坛的全国各省、市的300多位分管信用工作的城市管理者都来自国家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与信用的关联并不都是正向的。今年4月份有媒体曝光,全国490多个地方政府进入“老赖”名单。某个县级政府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县政府3.24亿元资产被冻结,县政府领导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受到影响。

对此,连维良表示,“经我们核实,包括各地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被列入‘老赖’名单的远远不只这个数字,总量高达5000多家。尽管名单上大多是县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或基层社会组织,但暴露出政府机构对信用缺乏重视的形势十分严峻。”

据介绍,通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5000多家失信机构中已有3800多家履行了义务,整改履约率达77%。这意味着,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尚有千余家政府机构“老赖”待整改。

连维良还指出,从阶段性评估结果看,既有一些城市不断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也有一些城市因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及时而被警示或约谈,城市信用建设不平衡性和差异性比较明显。

连维良认为,在全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是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思路和手段。信用共享平台是信用建设重要的基础设施,要让共享平台覆盖所有信用信息。联合奖惩是信用建设的核心机制,要将奖惩机制导入所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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