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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7人将手机APP变赌场 半月赌资超千万元

2017-09-01 09:52:45 来源:检察日报

开设赌场两种盈利方式

据吴某交代,他们的赌博模式有点像农村的“流水席”,随到随打,到时就停。牌局开始之后,每局为一桌,最少2人,最多9人,每局规定2个半小时。大小是10元的底,每次押注最少20元,上不封顶,带“保险”。每天少的时候3局,最多的时候10局。每局结束后,根据软件系统里记录的分数结算,然后再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每个玩家。

既然是开赌场,盈利才是终极目标。在德州扑克的赌局中,吴某等人主要靠“抽头”和“保险”两块获取利益。

据涉案人员交代,在“抽头”方面,由吴某和夏某负责抽当局赢家盈利的5%。这些钱,除去牌局中给玩家发放“炸弹”“同花顺”“皇家同花顺”奖励等费用,剩余的钱,由吴某和夏某各拿40%,静哥分得20%。

“保险”则是德州扑克的独有规则。所谓“保险”,就是该玩家押上所有筹码后并且牌面占优,可以向第三者(德州扑克规则里称为“保险公司”)买自己输钱的概率。如果玩家输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额度赔钱;如果玩家赢了,投保的钱就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最初由吴某、夏某、静哥三个人负责,分别按照20%、20%、60%的比例结算盈亏。“虽然‘做保险’有一定风险,但是从长远看是稳赚不赔,有时候利润比‘抽头’还要高。”吴某交代。

半个月组织2000多人次赌博

2016年7月18日,另一个在圈里颇有名气的德州扑克玩家沈某找到了吴某,他表示,可以帮忙管理这个俱乐部,还能拉牌友进群,希望一起做“保险”赚钱。为了吸引更多的赌友入伙,吴某、夏某遂同意吸纳沈某入伙,并各自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险”份额给沈某。

因为“生意”火爆,同年8月1日,夏某又介绍老同学李某加入,与吴某按周轮流担任客服,并约定将每周赌客盈利的10%作为客服报酬。

从此,吴某等人的财源滚滚而来。即从2016年7月18日开始,吴某等人每天都组局赌博6次以上,半个月组织了2000多人次进行赌博,赌资累积1000多万元。在案发时,仅被公安机关收缴的赌资就达人民币170多万元。

2016年8月初,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发现了吴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同年8月4日,立案侦查;同年8月22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夏某、静哥等人被抓获归案。

今年6月16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对吴某等7人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7月20日,崇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期作出一审宣判。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和三五人结伙凑成一桌赌博相比,通过下载手机APP在网络上设置赌场,通过微信群聚集参赌人员,使得赌博行为突破地域的限制,涉案人数更多,分布人群更广,涉案赌资更大,社会危害性也更高。因此,2012年,公安部曾发文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办案检察官还建议,为有利于各地司法机关保持统一的办案尺度,加大打击的力度、准度,需要顶层的法律法规设计,比如对德州扑克赌博活动的立案标准、打击范围(包括网络和手机APP)等,作出具体规定。(徐德高 葛明亮 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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