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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平台订票猫腻多:捆绑销售 花式搭售

2017-10-16 11:04: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同程

火车票搭售40元出行保障费

在同程APP上,北青报记者尝试购买北京飞往成都的CA4194次航班,票价金额显示为1420元,另有机建燃油费50元,航班意外险40元为默认勾选项目,于是机票总订单就成了1510元。这些搭售项目不要也可以,不过需要麻烦旅客进入保险页面手动取消。

在火车票方面,同程上北京到成都的G309次列车,票价显示为864元一张,此外还要付出40元出行保障费用,信息显示,如果选择该项服务,可优先出票,保额达110万。如何取消该项服务?同程客服称,可以点击“我的全部订单”,找到订单尝试取消,取消成功后重新预订选择不购买保险。随后北青报记者在订单页面上找到了保险一栏,点击进入手动取消成功。

据了解,这些平台上销售的所谓出行保障费,其实就是保险。这种保险除了保障正常的交通意外险,还保障列车上的财物损失(一旦发生意外,报案后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内容为购买火车票及保险客户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自客户踏上列车时到客户下车为止。

艺龙旅游

机票销售“自带”两项保险

在艺龙旅游APP上,北青报记者选择了南航CZ6412,北京飞往上海的航班,机票报价为810元,但是消费订单为920元,除了50元的机建燃油费之外,还有两项航空意外险30元、航空延误险30元。如果使用艺龙APP预订火车票,则需要交纳20元的交通意外险套餐,据套餐介绍称,选择该险种可享受优先出票,最高保险额为80万元。

驴妈妈

660元机票预订后变成820元

在驴妈妈旅游APP,北青报记者选择了北京到成都的航班,主页显示南航CZ6119次航班机票价格为660元,但是点击预订就变成了820元,订单页面上,显示有四种特惠专项服务项目,包括50元贵宾室、15元酒店优惠券、3元门票优惠券、接送机服务、保险等,其中15元酒店优惠券已经被默认勾选,需要手动取消。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驴妈妈机票网上预订须知》、《关于民航乘客携带电池及危险品乘机的限制》、《南航国内运输散客票价使用条件总则详细规定》不待购票者阅览,已被平台提前替代勾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法律法规被替代勾选的现象在上述旅游在线平台也同样存在。

分析

旅游平台为何“离不开”捆绑销售

为何捆绑销售已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互联网旅游平台却仍始终乐此不疲?据知情者透露,目前机票在各家OTA(网络平台与旅行社合作的在线旅行社)营收中均占据重要位置,也是在线旅游企业吸引客户、导流客户的起点,然而,自从去年的票代新政实施后,现在单纯的机票销售已变得无利可图,因此捆绑其他产品销售,变成了收入的主要来源。

事实上,针对诟病已久的搭售行为,中国民航局运输司曾在2017年8月9日发布《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严禁互联网机票销售中的“搭售”行为,并表示要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

上述通知要求,各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航空公司及销售代理人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

声音

捆绑销售侵犯消费者多项权益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琮玮律师指出,在线旅游平台捆绑销售行为,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对于购票网站采用默认方式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律师认为这不仅违反消费者真实意愿,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自愿原则,公平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中国保监会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中第三章关于信息披露中第八条的规定:“保险机构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在相关网络平台的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列明保险产品和服务信息,需列名信息如下:保险产品承保公司信息、保险合同订立形式等等”。文/本报记者 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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