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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办挂牌金融局 意在填补监管空白

2017-11-07 10:07: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11月4日晚,央行官网刊发央行行长周小川撰写的题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文章,这篇文章摘自《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文章再度发出警告,中国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脆弱性明显上升,需同时防止“黑天鹅”事件与“灰犀牛”风险发生。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对于地方监管而言,金融办改金融局被视为加强金融安全的关键落子。

事实上,早从2009年开始,已有包括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金融办“变身”金融工作局或金融监管局(下称“金融局”),并将原金融工作局的职能分为服务、监管、执法三大块,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地方将赋予金融监管局相应的执法功能,并配备执法人员。

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十六字原则。10月10日,深圳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备受瞩目,被认为是十六字原则的落地,也是今后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体现。

从事业单位到行政机构

“原来的金融办只是办事机构,多是提供事务性和服务性的工作。金融局的工作则更有实质性,有相应的权力和运行的要求,有管辖的事务方面的要求,还有组织架构方面的要求,较为适应现在金融生活的需要。”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近年来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伴随着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加强地方监管势在必行。

深圳市金融办官网显示,目前深圳市金融办主要设置了5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处、金融服务处、政策规划处、金融稳定处、金融合作处。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其中只有金融稳定处强调了监管与风险处置等相关的职能。

这意味着,此前深圳市金融办的架构设置更多承担着服务型职能。

而在临近的珠三角制造业佛山,金融工作局早于2010年就已成立。“佛山有着活跃的民间资本,从金融办到金融局,有助于完善金融活动的属地监管。”佛山市金融局一名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从金融办演变成金融局,意味着机构对金融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增强。

在采访中,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金融办多是直属各级地方政府的事业单位,金融局则是直属该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从金融办向金融局的改变,实质上是机构性质从社会服务机构向政府权力机构的转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监管力度是千差万别的”。

“从金融的稳定和管理工作上来讲,同样的职责,金融局会要求落到实处。”赵锡军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2017年7月,全国金融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会议精神,各个地方必须要有一个部门来承接金融监管的职责,主要负责监管包括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资管公司、典当行等7类金融属性机构。

“金融局的管理范围和目前‘一行三局’体系并没有很大重叠。相反,金融局是有力补充。”前述佛山市金融局负责人对此评论道。

该负责人补充道,“一行三会”在地方的派出机构,均是采取对其上级机构负责的“垂直管理”模式,而非对当地地方政府负责。监管民间借贷既要有金融执法权,又要有地方行政执法权,因而民间借贷板块常常游走在监管的边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整体来讲,中央对地方金融监管非常重视,可以看出对一些地方性的金融机构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力度。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局要进一步发挥好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控制地方性金融风险,这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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