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 焦点新闻 >

云南一工厂调试硫酸设备毁树3793棵 被罚12万

2017-12-06 09:53: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项目建设伊始就遭到了多方面的质疑,2014年有媒体报道,2014年8月28日,多位环保人士向环保部举报称该项目环评报告涉嫌造假。环保人士认为,该项目位于黑潓江上游,但根据GB11663—89《硫酸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硫酸厂的选址应在居民区的下风向、河流的下游,以免污染水质。

2015年,有环保人士称收到云南省环保厅的回复,了解到云南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复核,“责成大理州环保局督促项目业主、环评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报告书、提出更严格环保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在此期间,建设单位已经停止建设。”

受损云南松3793株被罚12万

今年9月,丹增公司重新开始了项目调试,随即发生了此次松树变红、枯死事件。剑川县环保局官方微博10月11日回应称,丹增公司硫酸生产线9月9日开展设备调试,9月12日县环保局现场监察发现厂区北侧部分林木损毁,当日下发《关于责令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经整改,9月30日硫酸生产线调试生产,部分群众开始反映该公司运行过程中损毁周边林木等情况。县环保局成立调查组,就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县环保局表示,经初步调查分析,该公司在调试生产期间,确实存在生产噪声较大、厂区北侧林木出现受损等情况。县环保局已对丹增公司作出停止调试生产、责令整改。

前述环保志愿者告诉北青报记者,11月26日,他再次前往10月10日调查过的松林,发现地面上出现了许多此前没有见到的树桩,“这些树桩有几十个,此外,一些松树的枝叶被堆在排水道里。”

27日,该环保志愿者收到了大理州林业局的邮件回复。在邮件中,林业局称丹增公司周边的林区属于“中央山”林区中段,林权已流转给个人。公司周边生长的为云南松中幼林,目前公司厂区北侧的部分松树受损。经过镇林业站和县林业局技术人员调查核实,受害云南松达3793株。目前,丹增公司已和各林权所有者共同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针对此事,“剑川县环保局于10月13日立案查处,并于10月20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根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故林业部门不再立案查处。”

12月4日,大理州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接到环保志愿者的举报后,州林业局非常重视,除了将相关情况回复志愿者外,还将情况向云南省林业厅做了汇报。

北青报记者在剑川县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上看到了县环保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10月10日,县环保局发现了丹增公司周边松树林受损的情况,根据剑川县林业局的《剑川县丹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周边林木受害情况初步调查报告》等证据,认定丹增公司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据此县环保局对丹增公司作出了立即停止生产及罚金12.72万元的处罚。(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记者 刘思佳)

热点推荐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