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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水滴直播陷隐私风波 侵权行为由谁担责?

2017-12-18 10:58:32 来源:人民网

【对话360】

针对上述情况,昨天记者向360方面提出了几大疑问,并获得了回应。

网传文章中指出“有商家不知道360摄像头有直播功能而误入直播”,有这个可能吗?

360:用户购买的摄像头默认状态是安防状态,即未开启直播功能状态,只有手动将安防状态调整成直播状态后,才能分享自己拍摄的画面。机主要公开直播,需要实名注册之后主动登录账户,并“确认开通直播协议”。这些步骤都可以避免用户操作不当而误入直播。

360真如文章中所说的会免费给商家赠送摄像头吗?

360:截至目前,360只在明厨亮灶以及最近的幼儿园事件中给全国幼儿园免费赠送过360摄像头,并没有对商家免费赠送过360摄像头,商家需要自行在商城购买并安装使用。

对于商家的直播行为,360有没有什么规定?

360:水滴平台对商家的直播行为有很严格的要求,要求在平台开播的商家主动张贴直播提示贴纸。我们要求开通直播的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提示贴纸需在画面里明显露出;此外,商家还要在直播台简介中注明:‘本店直播已告知顾客’ 等类似文字。对不按要求告知顾客的商家,我们会强制要求其停止直播。

不过,就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商家没有按照要求告知顾客,却一直都能正常直播”的现象,360并没有做正面回应,只表示“目前已经把这些违规商家都下线处理了”。

水滴平台对内容如何监管?

360:在内容审核方面,目前水滴直播平台已经建立了严格的审核机制。建立了一支将近100人的审核员队伍,每天24小时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对于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侵犯个人隐私,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水滴直播平台一旦发现,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对违规用户进行禁言、加黑等操作。

此外,水滴直播还建立了畅通举报机制,第一时间处理用户举报投诉。开设并公布举报邮箱以及官方客服QQ:3337851253。这些举报渠道均是24小时人工值守,可以随时接受并处理用户的投诉举报。只要接到用户关于隐私的举报,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下线处理,如果直播机主不能提出正当的反诉理由和维权主张,我们将不再恢复上线。

商家张贴告示后,店内的一些顾客可能也不会留意告示而被直播,所以是否商家只要张贴告示就可以免责?这其中会不会牵涉到相关法律问题?

360:对于商家直播,水滴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直播提示,以提示顾客,对不按要求告知用户的机主,我们会强制要求停止直播。

针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水滴直播平台审核人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常识认知,严禁机主对厕所、浴室、医疗诊疗区域、更衣室、卧室床铺,涉及用户隐私服务区域,以及其他明显涉及隐私的私密场所直播,一经发现,立即采取下线关停措施。

曾发现有部分直播间相继“莫名”离线,连主播也不知道为什么,是否是360的整顿措施?

360:水滴平台自创建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用户权益的保护,从产品功能设计、内容审核机制等多方面确保用户权益不受损害。为进一步加强隐私保护,水滴直播正在进行全方位产品升级,并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更加严格审核,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目前安装360摄像头的用户中有多少在使用水滴直播?上海地区有多少在使用水滴直播?

360:水滴直播不是独立的产品,只是360摄像头的附件功能,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开启直播,什么时候开启直播、什么时候关闭直播。这是一个动态数据,所以无法统计有多少用户使用水滴直播,多少上海用户使用。

360一早发布公告声称进行直播是商家自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新闻质疑】

擅自直播是否侵权?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俞建国律师分析表示,如果商家没有对被拍摄者进行告知,便是侵犯了市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叶萍律师也表示,一般认为,酒吧、内衣店、按摩店、酒店这些场所隐私的成分很大,不宜在网上直播。但是,一些大众化的公共场所的直播其实同样会泄露个人隐私,“一个人出现在一个公共场所,孤立看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对于特定的人特定的事,就可能构成隐私权的伤害。”叶萍表示,摄像头属于商户,但画面涉及的隐私权却是属于被拍摄人的。“水滴直播”可能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摄像头所有者是否同意分享直播画面,更涉及到被直播对象的隐私保护。摄像头所有者可以分享自己的画面,但未经许可就无权分享别人的画面。

侵权行为由谁担责?

调查发现,当商家开通直播功能时,除了要求商家同意陌生人观看直播、保证直播内容健康合法之外,360平台还会要求商家同意一份《水滴直播协议》,协议中有一条明确表示,“如发现摄像机所拍摄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被网友投诉举报,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水滴直播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断服务、限制使用、冻结或者删除用户账号、终止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且用户同意承担由此给360智能摄像机及与第三方合作的水滴直播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责任。”

那么,签署了这样一份协议,360和水滴就真的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吗?

对此,叶萍表示,作为直播平台,将这样的视频推向公众,放任隐私的可能泄露,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若以经摄像头所有者同意上传分享或者操作不慎为借口,将责任归结为一些用户的行为失控,这是在推卸责任。作为直播平台,将视频推向公众,放任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或将与上传视频的直接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尤其是在隐私权人与其交涉或向其投诉后,仍未及时处理的,则其在侵权中的过错及应承担的责任将会更大。

俞建国也明确表示:“不能说签了协议什么都不管,因为这是通过360平台进行播放的,平台和商家应该承担共同责任。”俞建国还表示,即便商家告知了市民店内在进行直播,如果没有市民的明确同意,就依然不可以擅自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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