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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弃选率70%”?数据与事实不符

2018-04-11 08:52:59 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日,有报道称,北京市昌平区三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由于公共交通不便、位置偏远、性价比不高等原因导致“遇冷”,“弃选率70%”。昨日,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昌平区绿海家园等三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一批)于2018年4月2日进行了公开摇号,将于4月13日开展选房工作。也就是说,截至目前,上述项目还未进行选房,有关报道所谓“弃选率70%”的数据不实,从而得出“遇冷”的结论更是无从谈起。

网络图

据昌平区住建委有关人士介绍,从4月2日项目摇号结束到选房前,相关部门要对摇号产生的家庭按房源比例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审核认定工作,还要组织监督开发企业准备选房场地、布置以及购房合同签订、贷款咨询等多项工作。由于上述不实报道,最近有很多申购家庭来电询问选房时间是否变了,产生了不必要的误解,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在这里,区住建委也郑重提示,昌平区绿海家园等三项目选房、签约工作仍按照公告中的时间安排正常进行,请申购家庭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的项目公告为准,不要听信不实报道,避免利益受损。

对于三个项目周边交通和品质问题,区住建委同志表示,三个项目均有公共交通通达,其中中骏·四季家园和翡萃家园两个项目在地铁五号线和昌平线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较为便利。另外,这些项目都是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的,并通过了区相关部门的设计方案审查以及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符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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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绝“组合贷”将被暂停网签

共有产权房申购家庭为何大幅下降?

共有产权房真正堵住了投资投机空间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共有产权住房与此前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相比,申购家庭数量确实大幅下降。这是否意味着共有产权住房“遇冷”?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数量大幅下降,一方面是因为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更加严格,只有首次购房的无房家庭才有资格申购共有产权住房。另一方面,是共有产权住房真正回归了住房的居住属性,堵住了投资投机空间,挤出了炒房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卫民研究员表示,政策的方向是让真正有居住需求的家庭得到了保障,让那些投机、炒房的人退出购房竞争,炒房的人少了,申购家庭数量下降了,但刚需家庭的中签率高了,这是好事,同时也是对过去政策的纠偏。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是不是“遇冷”的问题,北京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这是误读,“昌平区的项目目前只是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优先开放,按照文件规定,区里有剩余的房源,可以调配到其他区。北京市目前还有大量的刚需无房家庭,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还需要发展更多的共有产权住房满足居民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这类房屋不会遇冷。”

共有产权住房“性价比”不高?

政府让渡所持产权对应的居住权给购房人

有声音认为,共有产权住房跟自住型商品房相比,性价比不高,是用商品房的价格买了部分产权的房子。对此,陈志表示,北京市出台的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是对此前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升级和完善,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让老百姓以较低的价格取得了房屋的部分产权和全部的居住权,政府让渡了所持产权对应的居住权给购房人,购房人可以永久无偿居住。就以昌平这三个项目为例,单价在1.8万元到2.1万元之间,和周边4万到5万元的商品住房相比,价格优势明显。用相当于周边市场一半或者七成的价格,买得房屋相应的产权和全部的居住权,房屋的性价比很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卫民研究员表示,北京市2017年9月30日实施的《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共有产权住房销售、购买以及出租、转让都进行了规定。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落地政策。与过去的经适房等出售类保障房品种相比,引入共有产权机制后,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清晰、明确。特别是购房人再行转让时,须将产权份额转让给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房屋性质不变,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作用,将政府所持产权对应的居住权持续传递下去,满足更多的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刘卫民表示,从半年来的实施效果看,确实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北京市二手房成交价稳中有降,应该说,这是共有产权住房和其他调控政策相配合,共同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共有产权房能不能使用“组合贷”?

拒绝“组合贷”可能被暂停网签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包括昌平三项目在内的多个共有产权项目申请贷款过程中,存在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商贷”组合贷款方式的现象。报道称由于组合贷审批时限长、手续繁琐,开发商和银行方面积极性不高。

三个项目到底能不能使用“组合贷”?昨日,昌平区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明确向记者表示,在4月2日发布的三个项目摇号公告中明确支持组合贷,并已要求三个企业书面做出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申购家庭使用组合贷款方式。同时,区住建委也会在此后的选房、签约现场监督,一旦发现企业有拒绝申购家庭组合贷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据了解,《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之初就明确规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北青报记者就“组合贷”的问题向北京市住建委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所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建委都会要求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组合贷,每一个共有产权项目入市时建委也会明确告知。一旦发现有开发企业出现了拒绝“组合贷”的行为,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联合执法,情节严重者将依据文件规定暂停其项目的预售许可、网上签约。 本组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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