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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提速 第四批试点企业数翻倍至百家

2019-01-17 09:37:20 来源:证券日报

专家表示,今年混改的重点将在模式与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本报记者 杜雨萌

本轮国企改革启动至今已走过4年多时间,而今年,可以说是实现2020年国企改革目标的关键之年。在1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在对2018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作出具体部署。专家认为,2019年国企改革将有四大看点,包括混改范围扩大、国资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大等。

扩大重点领域混改范围 加大改革授权力度

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仍是今年的重头戏。国资委指出,今年要继续扩大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的企业,以及主业处于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看来,2019年,混改在垄断行业将更加开放,与此同时,会更加以微观市场主体的地位来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在已经开展三批混改试点企业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国企混改力度,在前三批50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加快推出第四批100家以上试点。

“随着第四批混改试点的启动,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覆盖范围以及涵盖的企业类型会继续扩大。”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预计,今年混改的重点将在模式与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强调,今年要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内涵,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特别是在法人治理、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目前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方面,各级国资委已经选择了21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表示,今年要深化两类公司试点,在国家必须掌握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盘活资本存量,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水平。

“虽然各地已相继组建‘两类公司’试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对于‘两类公司’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模式仍不清晰。”吴琦认为,随着第三批“两类公司”试点的正式启动,预计未来还会探索第四批试点,并将重点放在地方国企上,以此达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肖亚庆表示,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授权力度,建立授权调整机制,探索将部分出资人权利授予试点企业。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组织架构调整、管控模式改革,进一步打造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布局结构优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推进多领域专业化整合 严控央企金融业务

本次会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装备制造、船舶、化工等领域企业战略性重组;持续推动电力、有色金属、钢铁、海工装备、环保、免税品等领域专业化整合;推进区域资源整合,减少同质化竞争。

周丽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抵御国际市场的风险能力。整体上看,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必须加快这类行业的整合速度与力度。

吴琦认为,环保领域在前些年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国际分工地位低端等情况,因此,推进该领域的专业化整合,有利于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进而推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国有企业资本配置效率,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再从免税品角度来看,今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而免税品可以说是国内消费市场的新引擎,促进免税品行业专业化整合有利于引导境外消费回流,这也是应对国内消费增速趋缓、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

当期,在中央继续强调“六稳”工作以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国资委对于央企金融业务的管控也加大了力度。

会议指出,要强化对期货、信托、基金等金融业务管控,探索建立金融业务和投资基金分类管理及备案制度;严控金融业务新增投资,对主业经营效益不佳、产融结合效果不明显、风险隐患较大的存量业务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禁任何投机;建立从集团公司到金融子企业的多层次风险管控体系,加强金融业务运行监测强化金融与产业间以及各金融子企业间的风险隔离。

吴琦表示,部分央企在前些年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成立了期货、信托、基金等子公司,使得大量产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进而促进了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形成。客观来说,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央企促进产融结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进而提升核心竞争力。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央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背离了初心,过度金融化使其偏离了主业,不仅没有对实体主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反而因为金融子公司的过度投机、盲目投资、规避监管,导致资金脱实向虚,加大了企业杠杆率和国有资产的风险。同时,这些央企内部的关联交易以及与金融企业的交易,相对来说更频繁、更复杂、更隐蔽,叠加我国对于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仍存在一些的不足,且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容易累积和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严控央企金融业务、规范产业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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