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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内医药分开 患者有望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2016-03-18 12:29:34 来源:北京晚报

本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年内出台医药分开方案

患者有望凭处方

到药店购药

市政府近日印发《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下一阶段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改革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今年,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将出台,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将进行改革,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将探索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未来三年,公立医院将全面破除以药补医,探索医生从单位人变身为“社会人”。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今年,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将出台,涉及在京所有200多家公立医院。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将进行改革,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开展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和处方点评。同时,本市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本市还将探索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

未来三年内,本市将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协同联动;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财政投入、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同时,本市还将在医药分开、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分级诊疗、人事薪酬等重点改革领域取得突破,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据悉,此次改革,不仅仅是北京市属公立医院的改革,而是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院均纳入改革范围。规划准入、行业监管、价格、医保、医药分开、药品流通采购、第三方评价等方面改革政策适用于所有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方面改革政策适用于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国家部委、军队、武警部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京举办的医院可参照执行,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要求,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细则并保障政策落实。

以药补医明年破除

公立医院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实施方案描绘了2017年底的五大目标:

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分级诊疗制度扎实推进。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首都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按病种付费为主体

此次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阳光采购,为医药分开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本市将出台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完成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阳光采购,启动中成药阳光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更多向传染病、精神病等承担公益性任务较重的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强化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医药价格调节机制,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医保支付调控机制,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为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在全市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医生拟变成社会人

目前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都隶属于具体的医院机构。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将探索让医务人员逐渐流动起来。

公立医院改革还将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探索实行医务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工资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等人员倾斜,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现在患者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也将逐步完善。今后三年,本市将建立医疗服务分工协作的格局,推动公立医院与基层同步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格局,引导在京医疗机构通过合作办医、专科协作、技术支持等形式,与津冀两地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建立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的格局,在医疗领域开展特许经营、委托管理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推进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医疗资源分布合理的服务体系,制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设置等相关规划,疏解中心城区医疗资源,提升市行政副中心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印发后,各部门将对照要求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年度安排。市政府将强化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的监测分析、考核评估、督导落实,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本报记者 贾晓宏

公立医院

改革路线图

2010年

成立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加强了与中央部委、军队和武警系统的沟通联动,推进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2011年

成立市医院管理局,初步实现了对市属医院的“管办分开”;在友谊医院等5家医院启动医药分开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在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等4家医院开展医保基金总额预付试点。

2012年

法人治理运行机制在友谊医院与朝阳医院试点。目前,两家试点医院已经建立和完善了公立医院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用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五项机制”。

2013年

北京市医改办联合相关委办局、试点医院和专家团队,研究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具体建议。

2015年

本市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2016年

本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出台,统筹研究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出台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4种病的分级诊疗指导意见和基本规范,开展以上病种的分级诊疗试点。

2016年至2017年

市场竞争比较充分或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交由市场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7年

推进不同身份医务人员相互流动;开展职称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扩大医院负责人年薪制试点;持续推动一批重点医疗机构加快疏解;推广预约挂号制度,提高预约挂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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