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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控已获法院立案 受理投资者索赔

2017-07-31 09:36:49 来源:金陵晚报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院办案速度也不 断 提 升。 *ST 大 控(600747)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还不到一个礼拜,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已经对投资者索赔*ST大控的案子正式立案。而在此前的宝利国际索赔案中,更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不到一个月,投资者就已经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和解拿到赔偿的情形。

立案受理投资者索赔

“陈××诉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本院决定登记立案。”盖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立案专用章”的打印《缴费通知书》上这样写着。《金证券》记者获悉,在*ST大控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周,投资者向公司索赔的诉讼就已经获得了法院的立案。

7月24日晚间,*ST大控收到了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行为:第一,*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对大股东大显集团(现已更名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4亿元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事项的事宜。第二,*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亿元质押担保事项。第三,*ST大控于2016年5月31日发布的《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公司回复的公告》中,未披露2015年俞陈、于量起诉大连控股各8000万元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监会的认定,证监会对大连控股罚款6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代威、财务总监周成林分别给予30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

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向公司索赔的投资者就已经完成了从起诉到法院立案的流程。结合证监会查明的事实,凡是在2014年5月16日至2017年4月12日之间买入和持有*ST大控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法院办案越来越快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法院在虚假陈述索赔案方面的办案速度正不断提升。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其中,从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是《意见》的核心内容。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在这一改革之后,法院办理案件的速度明显提升。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上个月初,中国证监会对宝利国际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已经有两名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在南京中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公司自愿支付赔偿款21万元,投资者的获赔比例超过七成。

随着法院的办案速度加快,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环境正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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