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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蓝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2017-12-11 14:19:51 来源:千龙新闻网

近日, 江西省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广蓝”)因修正2016年年报,导致净利润和净资产分别下调190.58%、70.41%,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2017 年 6 月 30 日,江西广蓝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对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作出说明并披露。公司因重新确认本期及前期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据此调减 2015 年营业收入7,112,317.46 元,调减营业成本 5,326,068.64 元,调减应收账款 49,356,872.26 元等,调整影响当期净利润-11,604,066.83 元,调整前 2015 年净利润 6,088,974.97 元,调整后 2015 年净利润- 5,515,091.86 元,调整比例为-190.58%;调整影响当期净资产- 11,604,066.83 元,调整前 2015 年期末净资产 94,048,563.24 元, 调整后2015 年期末净资产 54,590,118.96元,调整比例为-70.41%。

江西广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 对江西广蓝的上述行为,时任董事长李金平、财务总监曾兴莲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江西广蓝以及时任董事长李金平、财务总监曾兴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江西广蓝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省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精密铸造、铝合金压铸、机械设计制造能力的汽车变速器零部件专业生产企业,2014年9月9日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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