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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操纵期货合约被重罚调查 法律待完善

2018-01-22 10:22:50 来源: 证券日报

操纵“胶合板1502”合约被罚

利用14个期货账户集中资金和持仓优势,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影响市场价格。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两人违法所得114万余元,处以两倍罚款。同时,两人还分别被中国证监会实施3年和5年期货市场禁入。

当事人操纵的“胶合板1502”,是一个典型的非活跃合约。

陶暘,时任上海筑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欣实业)董事长、上海筑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筑金)投资总监;傅湘南,时任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钢网)钢铁中心金融部部长。

据办案人员介绍,经查明,陶暘、傅湘南在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控制和利用“筑欣实业”等14个期货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交易以及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等方式,操纵大连商品交易所“胶合板1502”合约价格,最终获利1140444元。

具体看,陶暘、傅湘南实际控制和利用“筑欣实业”等14个期货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交易“胶合板1502”合约,以及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在自己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影响“胶合板1502”合约价格和交易量,同时在部分交易日的尾市交易阶段,通过连续交易或者相互交易方式拉抬“胶合板1502”合约收盘价。

办案人员介绍,陶暘和傅湘南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买入、在所控制和利用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以及尾盘拉抬来影响不活跃期货合约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关期货合约与现货及邻近期货合约价格的偏离,影响了胶合板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发挥。两人的操纵行为使得“胶合板1502”合约收盘后价格从12月18日的114.15元/张上升到12月31日的129.4元/张,上涨幅度为13.35%,同期“胶合板1503”合约价格仅上涨6.05%,与胶合板现货价格的偏离度达7.3%。

值得关注的是,陶暘因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其不服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而后又将中国证监会告上了行政诉讼的法庭。该案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这样漫长的过程,在商品期货市场中,还是首例。

2017年7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陶暘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对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结果予以认可。

亟待加快期货法立法进度

有司法界人士称,上述两起案件的处理情况反映出,中国证监会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已经与司法机关建立起良好的协作沟通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行与刑”衔接的问题,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在资本市场构建起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和处罚体系。

但是,需要提出的一点是,刑事案件的追究涉及到刑事追诉标准、司法解释等多方面的配套。比如,对于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设置。

事实上,在2010年印发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39条提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有八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比如: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然而,在执法实践中,由于这些量化指标过于严苛,很少有案件能够达到这些标准。以姜为操纵“甲醇1501”期货合约案为例,除了持仓量条件大致满足外,在交易量占比和持续时间、自买自卖量、虚假申报量等追诉标准上均不满足。

“上述规定制定时,期货市场发展还处于创新发展初期,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可能难以对期货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判。随着期货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市场行为日趋成熟,期货市场的操纵行为和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有观点认为,对于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设置,未来可从“交易金额”“占用保证金数额”“囤积现货数量”“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等绝对数额标准出发。

据了解,目前最高法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司法解释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征求意见。

司法界人士表示,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快立法进程,尽快推出期货法。这有利于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强和改进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莫落入不法分子“圈套”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比证券市场,期货市场违法行为数量虽然不多,但违法行为的风险外溢效应不容小觑。期货市场操纵行为,会导致虚假的供求关系,影响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发挥,阻碍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风险规避、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

期货领域专家表示,期货市场能够有效分散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交易机制形成真实、合理的商品交易价格,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期货市场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能够调动少量资金进行较大价值的投资,具有“四两拨千金”特点,日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

“如果有人将违法的触角深入到期货市场,利用投资者追涨杀跌的心理,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实施‘花式’操纵,那么这必将扭曲期货市场价格,将广大期货投资者带入深渊。”上述期货领域专家说。

上述专家同时表示,如果出于对市场趋势的合理预期而做多或者做空期货合约,这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而不法分子的违法性在于,他们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资金或持仓优势逆市拉升或者打压合约价格,人为扭曲期货产品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这就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禁止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所述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合约,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或者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等手段操纵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

投资者对于异动合约要理性判断,要用冷静的头脑和理性的思维去面对,切勿人云亦云,仅仅跟随市场价格变动讯号即追涨杀跌,一不小心落入不法分子圈套,造成经济损失。记者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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