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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接连反转 中弘股份重组大戏落幕

2018-09-03 09:51:39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8月30日晚,深陷重组“罗生门”的中弘股份再发公告称,公司认为与加多宝签订的《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实质性上已终止。截至8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的风险“警报”。

中弘股份的“绝地求生”从2017年年底起开始上演,随后愈演愈烈,在近日与加多宝传出“绯闻”后达到“高潮”。

中弘股份并未等到他的“白马骑士”,而是一场频频被外界质疑“碰瓷”的狗血剧。

只不过,市场留给中弘股份的时间或许不多了。

剧情接连反转

8月27日,刚披露与新疆佳龙终止股份转让的中弘股份紧接着公告称,公司及控股股东中弘卓业与加多宝及银谊资本共同签署了《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下称《协议》)。

《协议》内容为:银谊资本和加多宝对中弘股份及中弘卓业实施债务重组,注入优质项目,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中弘股份及中弘卓业化解其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此外,加多宝和银谊资本将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或权利,全面负责中弘股份的生产、经营、管理、资产处置等。经营托管期限为5年。

在两次重组失败后,加多宝的出现本让市场看到了“一线生机”,8月28日早盘,中弘股份直接一字涨停。

但是,加多宝随后的一纸澄清声明完全将中弘股份直接“打回原形”。

8月28日上午,加多宝声明称,从未与中弘股份、中弘卓业以及银谊资本签署过《协议》,对协议所述内容完全不知情。此外,加多宝还表示,从未对黄伟清出具任何授权,中弘股份公告中所述有关加多宝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加多宝声明中所用印章与中弘股份公告的加多宝的印章有所差异,中弘股份被质疑使用“萝卜章”,涉嫌违规。

扑朔迷离的真相也使得市场议论纷纷,中弘股份也在当日上午临时申请停牌,并于当晚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被要求补充说明《协议》的签署过程及其真实有效性。

8月28日晚,中弘股份火速回复深交所称:《协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回复函》指出,黄伟清为加多宝首席执行官,由加多宝实际控制人陈鸿道委任,负责加多宝对外一切事务。基于加多宝提供的委任书及其内容,中弘股份认为黄伟清有权利代表加多宝签署上述协议。

针对加多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中弘股份表示,加多宝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由加多宝提供给公司,公司已在此前公告中如实作出披露。

虽然中弘股份“咬定”《协议》并非虚构,但其也表示,《协议》对于协议各方不具有实质性约束力,鉴于加多宝发表的声明,导致该协议事实上已经终止或随时可能终止。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重组迷雾还未散开的风口浪尖上,8月29日,中弘股份发布了2018年半年报。财报显示,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3.26亿元,同比下降4625.39%。同时,公司预计前三季度亏损约21亿元。

重组终止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外界的质疑声并未随着中弘股份的澄清而散去。

8月30日,部分媒体报道称,香港注册处查册信息显示,加多宝已经解散。同时,加多宝网站信息显示,今年3月21日以来,加多宝发布的资讯、公司内外活动出面的均为公司总裁李春林,其他公开资料中也未出现黄伟清。此外,中弘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还被质疑存在在涉嫌操纵拉抬股价的情况。

受此影响,当日,中弘股份再次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加多宝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是此次深交所关注的重点。据悉,中弘股份报备的黄伟清《委任书》的落款时间为8月25日,且仅有陈鸿道签字,未加盖加多宝公章。

针对委任书的效力、黄伟清的职权范围等问题,中弘股份表示已书面致函加多宝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红,但未能得到书面回复。

中弘股份似乎已不想再与加多宝继续纠缠,其直言《协议》实质上已终止。究其原因,中弘股份表示,根据黄伟清的口头回复,认为公司披露的关于加多宝的财务信息不实,引发双方产生分歧,导致《债务重组及经营托管协议》约定的相关合作全面终止。

中弘股份公告中加多宝的财务状况确实不尽人意:2015年至2017年,加多宝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0.42亿元、106.34亿元、70.0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4.89亿元、-5.83亿元。此外,根据中弘股份披露,加多宝2017年年底已资不抵债,净资产为-3.45亿元。

虽然上述财务数据或许并不是加多宝真实财务状况的体现,但近年来,加多宝确实一直处于多事之秋。自2012年与广药集团“分手”后,加多宝不仅自身人事方面经历动荡,其也曾因商标、广告语、红罐包装之争与王老吉“对簿公堂”,进而导致公司内部资金链紧绷、外部竞争环境恶劣。

但即便路途坎坷,加多宝确实有上市打算。在其披露的2018-2020年中期发展规划中,加多宝表示要二次创业,开源节流,整合优势资源,三年内实现公司成功上市。

意在自救

中弘股份是被“冤枉”还是真“碰瓷”?与加多宝的重组协议是确有其事还是一场为了博得市场关注、哄抬股价而凭空捏造的戏码?

市场对于中弘股份的不信任或源自其曾有“前科”。8月14日,中弘股份因2017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收到安徽证监局的《调查通知书》。

此次,由于与加多宝的《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不具备实质性约束力,协议变数或会引起股价震荡,故深交所也要求中弘股份说明协议签署是否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弘股份在《回复函》中坦白,经书面致函实际控制人王永红,其口头回复,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牵线商谈并促成签署上述协议,本意也是想通过该重组让公司摆脱困境,其控股的中弘卓业持有的公司股票目前无法进行减持,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证券市场抬拉股价的动机及情形。

事实上,除上述协议以外,中弘股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自2017年债务危机发酵以来,已分别和港桥投资和新疆佳龙签订过类似重组协议,但屡次受挫。

留给中弘股份的时间或有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如果股价持续低于面值,中弘股份将面临退市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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