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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拟A股上市 报告期内多次被罚

2018-09-28 11:29:49 来源:中国网财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气体”)近期在证监会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保荐机构是西部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和远气体是一家铝τ诟骼嗥体产品的生产与服务、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利用以实现节能环保效应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及运营商。共计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3.94亿元,其中6000万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将投向潜江年产7万吨食品液氮项目、鄂西北气体营运中心项目、湖北和远气体猇亭分公司气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气体配套及尾气提纯利用项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与信息化和培训中心项目。

2015-20217年及2018年1-6月,和远气体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4亿元、4.06亿元、5.75亿元和2.96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003.33万元、4099.53万元、4496.31万元和3126.31万元。

目前,和远气体的主要业务区域集中在湖北省,正在逐步向安徽、江西、湖南、陕西等周边省份辐射。另外,公司向新疆等地区逐步拓展业务,增加公司在全国的影响力,提升公司销售业绩和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北省区域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99%、95.34%、93.91%和91.12%。

数据显示,2015-2017年及2018年1-6月的毛利率分别为40.13%、40.87%、38.91%和41.89%,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7.19%、41.76%、35.41%和37.01%。

招股书显示,和远气体近三年受到多起行政处罚。2015年10月13日,公司聘请外部人员在非生产区进行维修施工,相关外部人员未按照公司的指示要求进行操作,缺乏安全防护意识,最终导致2人窒息死亡的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同日,公司员工在寻找和实施救援的过程中,1人意外溺亡。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浠水蓝天上述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作出相应处罚,

2015年5月25日,武汉市蔡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武汉天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武汉天赐处以责令改正及5.6万元罚款,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武汉天赐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2015年6月15日,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猇亭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猇亭分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猇亭分公司位于猇亭区南玻路的氩气压缩充装车间未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被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业停产整顿后,未按要求停产停业整顿。

2015年9月30日,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分局对猇亭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猇亭分公司处以 5,100 元罚款,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区分局消防大队在猇亭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猇亭分公司综合楼内疏散通道未设置疏散照明。

2016年4月18日,黄石市西塞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黄石和远作出《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对黄石和远处以500元罚款,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十时许,西塞山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黄石和远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仍然存在外销单位司乘人员和押运员私自上车没有穿防护鞋的情况并没有整改。

和远气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四人合计持有44.15%的股份。若按照本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未发生老股转让情形)计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下降为33.12%。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将使得公司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如果公司被收购,可能会给公司业务或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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