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股市 >

苛刻条件更有指向性 格力股权转让即将揭晓

2019-08-16 09:25:04 来源:证券日报

总市值达3000亿元的制造业大鳄格力电器的股权转让事宜,在酝酿了4个月后,有了实质性进展。

近日,格力电器公告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本次格力电器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同时,公司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格力电器15%国有股权转让,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若为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则各方需为一致行动人、且有同一个控股股东。

一位知情人士称,这一方案将大量意向方排除门外,且指向较为明确,其方案提出多项约束条件,进一步保障股权稳定性等。在此笔交易中,格力电器或已有合适“人选”。

格力电器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已公布了(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向,下一步将推动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但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格力电器大股东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条件,并不意味着董明珠及一致行动人就会完全退出,格力电器大股东提出的多个条件都明确要求格力电器的经营团队整体稳定。“目前格力电器高管团队较为稳定,且处于转型关键期,管理层即使发生改变也会需要一定的过渡期,董明珠的任期还有两年,这一大方向不会轻易改变,未来一段时间格力电器还需要董明珠。”

苛刻条件更有指向性

格力电器的股权转让,曾一度在市场激起不小的浪花,引得无数企业和机构伸出橄榄枝,然而如今一纸公告,将众多意向者挡在了门外。

今年5月份,格力电器大股东曾举办了一场格力电器股权转让项目意向投资者见面会,当时这场见面会云集了包括百度、厚朴投资、高瓴资本、博裕资本等25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的40位代表,而谁将成为最后的“赢家”,则成为市场的一道谜题。

随着格力电器股权转让方案的明确,接盘方也有望逐渐浮出。

格力电器最新公告显示,格力电器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45.67元/股。同时,根据相关转让条件,受让方需要买入15%的全部股份。如果是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每一个主体购买比例不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以此计算,每家至少需要支付约133亿元。

有分析人士认为,格力定下的这个条件,明确了最终意向方的一致性,也就是说几家联合拿下格力电器股权的可能性不大。格力此举意在保持其股权的稳定性,从而保证股东的集权,避免因股权分散而造成公司在未来重大决策中引发分歧。

方案还提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信用良好,已足额筹措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或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

“目前从格力的方案看来,最终能拿下格力电器股权的交易方,背后必然有在资金、资源等方面有雄厚实力的财团和集团支撑。”业内策略分析人士洪仕斌认为。

中国家用电器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剑锋表示:“此次格力电器公布的具体方案,既在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格力电器的方案中提出诸多约束和条件,无形中加高了意向方的收购门槛。”

他称:“该方案对收购方的资金实力、商誉、能够后续为格力提供的战略资源、技术、市场等都有明确规定,收购方还必须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可见格力方面已对意向方经过若干次筛选,而这一方案似乎是为某个特定的机构或者公司特制的方案。”

驱动混改布局未来

格力电器最早在今年4月8日就正式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所持有的格力电器15%股权。彼时,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18.22%股权,位列第一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64%。

而在此笔交易中,谁能拿下格力集团持有的15%股权,就将成为这家总市值超过3000亿元的制造业巨头的大股东。

对此,珠海国资委相关人士的回答也颇为谨慎,“目前(格力电器股权)转让事宜已有进一步突破,具体还需关注上市公司公告。”

无论是从格力自身还是混改需要来看,格力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格力电器财报显示,2019年一季度,格力电器实现营收410.01亿元,净利润56.9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5%和1.63%。

张剑锋认为:“此次股权转让的结果,将构成格力电器未来战略投资的依据。眼下格力电器仍以家电为主体,智能制造、手机、新能源等多个板块仍在培育中。依靠目前单一的家电板块,难以支撑格力未来的发展空间及庞大业绩目标,同时格力在未来还要在芯片等诸多领域投入更多资金,这都需要外部力量进入,在资金、资源和战略上给予支持。”

同时,珠海国资委方面也表示,深化格力电器混改,战略性减持格力电器国有股权,是深化珠海市国企改革和混改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格力电器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选择。本报记者 贾丽

热点推荐

精彩放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