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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逆周期调节和投资者保护 警惕外部宏观经济条件恶化的风险

2020-04-17 11:12:03 来源:中国网财经

4月1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认真研判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把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会议专题研究了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受到疫情严重冲击,经济金融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一方面是美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家的新增感染人数加速上升。另一方面,各国应对疫情能力呈现差异化。部分国家政府无力控制人口流动给疫情传播已导致经济全面衰退带来更大风险。疫情冲击之下,全球金融市场经历了一场蹦极式的急跌急涨,在各国政府和央行史无前例的救市政策之后,市场恐慌情绪逐渐平复,VIX指数和美元指数都已触顶回落。但实体经济受到的侵蚀却仍在加剧。我国需要加大对外部疫情输入的防控,警惕外部宏观经济条件恶化的风险给我国经济带来多重冲击。

一是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首先,科学把握总量的“度”,三次降准支持实体经济。央行年内已于1月6日、3月16日和4月15日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共释放长期资金约17500亿元。根据央行金融统计数据,3月末M2同比增长10.1%,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1.3和1.5个百分点。全社会的流动性持续保持在合理充裕的状态,疫情期间我国金融总量足、支持力度大。这充分体现金融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以适度货币增长支持经济发展,有效防范社会信用收缩和经济下行压力之间形成恶性循环的风险。其次,有效把握结构的“度”,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结构投向,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利用专项再贷款、名单制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特定企业信贷展期或续贷、定向降准、再贷款和再贴现等。此外,央行还通过宏观审慎评估、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框架、降低贷款附加费等方式着力调降小微、民营企业和制造业的融资成本。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最后,加大价格改革的力“度”,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19年8月份以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6次发布新机制下的LPR,1年期LPR较同期限基准利率下降20bp。随着LPR报价稳中有降,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下降。4月7日起,将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从0.72%下调至0.35%,此举将降低银行存放在央行的超额准备金收益,有助于推动银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3月30日人民银行下调7天期逆回购利率20个基点至2.2%,15日,MLF利率下调20个基点,与逆回购利率下调幅度一致,确保不同期限政策利率水平整体下降。近期逆回购和MLF利率调降释放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的清晰信号。

二是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加强投资者保护。在疫情扩散以及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实体经济的一些风险和矛盾正在逐渐显现。如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有力减轻市场忧虑,有效切断金融风险传导链,从而让资本市场的活水不断滋润实体经济。本次会议专题研究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问题,强化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一方面,伴随着新证券法落地施行,投资者保护亟需加强。3月份以来,沪深两市已经先后有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从发行人角度而言,进行财务造假,欺诈上市,屡禁不止;从已上市公司角度而言,虚假披露、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及其他方式输送利益,并不少见;从交易主体角度而言,通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非法获取利益,时有发生。会议强调“依法诚信经营是最基本的市场纪律”,给市场主体提出了基石性要求,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可谓是新《证券法》实施后,投资者保护的再升级。另一方面,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会议指出,监管部门要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者的功能。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虚假陈述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陈述的,规定最高可处以1000万元罚款等,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不断用法律去约束上市公司的行为、去净化资本市场的生态,为亿万投资者撑起保护伞,为实现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保驾护航。(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 李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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