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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主办券商制度”深改进行时

2019-12-17 10:19:58 来源:证券日报

12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隋强发表署名文章指出,新三板全面深改已正式启动,主办券商制度作为支撑各项改革制度平稳落地实施的保障,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在改革中持续深化主办券商制度,促进主办券商业务整合,激发主办券商构建差异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压实主办券商规范企业发展的职责,是本次深改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新三板成立之初,全国股转公司设计构建了主办券商制度。对于新三板主办券商制度包含的内涵及特点,隋强指出,一是以销售为目的遴选企业的推荐挂牌机制,在推荐挂牌的过程中,主办券商需承担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深入了解中小企业各方面的情况,决定是否推荐企业挂牌;二是以提升企业价值为目的的持续督导机制,主办券商在推荐公司挂牌后,通过在公司挂牌期间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信息披露,完善公司治理;三是以主办券商为抓手的市场风险管理机制,提升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

“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在IPO有期限的保荐制度,新三板要求中小企业在挂牌时以及挂牌后,必须有主办券商为其提供全方位、持续的服务与督导。”银泰证券股转系统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12月1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跳出“A股思维”来看新三板市场,因为新三板服务的主要是中小企业,这就需要更加用心的从方方面面提升挂牌企业的素质和能力。

近七年来,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逐步探索形成了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新模式,包括推荐挂牌、持续督导、股票发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经纪业务、做市业务、新三板资管业务、新三板直投基金以及新三板研究九大业务板块,构建了中小企业全链条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对于本次深改后主办券商如何继续扩展服务中小企业新模式,银河证券做市业务总部负责人杨筱燕博士12月16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过去的实践探索和此次深化改革的内容,主办券商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注重挂牌企业质量,提高企业遴选能力,要站在投资者的立场去遴选真正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二是发展全业务链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注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多元化和个性化,充分整合研究、自营、财富管理业务等多个业务条线资源,发掘企业亮点,调动潜在投资者及高净值客户参与投资和服务,帮助企业获得长远发展。

三是为不同层次挂牌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对于基础层和创新层企业,券商应侧重规范和培育,提供灵活融资服务,通过做市业务为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对于精选层企业,券商应发挥其投行优势,关注企业创新升级,在挂牌、融资、并购、督导、经纪、做市、资管、直投、研究咨询等细分领域形成精品,做出自身的特色,为企业提供更深度的增值服务。

“展望未来,随着深改细则落地生根,将使得新三板的包容性越大,而对于主办券商的机会也越大,精选层不仅仅是头部券商的机遇,也是中型券商的机会。总之,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挂牌业务,而要发挥服务作用。”中国国际科促会理事布娜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主办券商要结合自身条件,打造自身垂直领域的专长。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